建宁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建宁县民政局 时间:2024-01-16 09:08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建宁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件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部门、乡镇信息公开年报”民政部门栏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建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956951,传真:3982171,邮箱:jnmz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民政工作职能,围绕领导责任分工、人事任免、资金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组织、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主动发布政府信息,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总计主动公开信息5条,其中责任分工类信息1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条、资金管理类信息2条、社会组织管理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因人事变动,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对领导分工进行调整,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制定下发《建宁县民政局关于调整意识形态等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建民党组〔202311号),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责任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日常事务,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2023年,县民政局组织召开局务、党组(扩大)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3次。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紧紧围绕责任分工、人事任免、资金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组织、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等民生保障领域,主动发布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发布工作。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建宁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开的信息符合规范、无差错。2023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总体表现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由于民政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杂,工作人员无暇兼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工作人员对责任股室上报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不够认真、严格,导致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文本出现语句不通、错别字等情况。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责任人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共同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责任人要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建宁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县民政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建宁县民政局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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