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为了切实做好本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改进机关作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制度对象为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三、考核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政务公开考核考评的结果,是评定各科(室)、直属单位及每一位工作人员当年的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考评组织
局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五、考核考评内容:
(一)局属各股室、直属各单位是否按已制定计划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局属各股室、直属各单位是否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的情况;
(三)局属各股室、直属各单位是否将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文件交付印制后,及时把该文件的电子文档送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上网公布;
(四)局属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办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宜情况。
六、考核考评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单位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被考核单位或个人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小结,结合绩效考评形成书面的总结报送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被考核科(室、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及年终绩效挂钩。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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