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建宁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请与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建宁县濉溪镇民主街38号;邮编:354500;电话:3982756;传真:3983520)。
一、总体情况
为做好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市监〔2019〕39号)。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省市最新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主动回应民生关切,引导社会预期。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信息要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用得上、能监督,以此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数共71条。
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以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科室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指定办公室为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主动公开信息的程序包括制作、审查、发布、归档四个流程。在OA上制发的所有正式公文,拟稿人在OA文件送审签发单中明确该文件是否主动公开的属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承办、答复四个流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信息公开后,办公室受理完应予以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提交局领导批示。当场受理的应出具受理单,经局分管领导签批后,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科室办理,涉及不同科室的,由牵头科室负责协调、办理。相关科室在规定期限内,草拟办理答复并填写,经本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由办公室,经局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在申请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不同情况,统一答复申请人。
五是开展学习培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组织开展了4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培训对象为县局各股室和各基层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员,通过培训,大大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1)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环节
一是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春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35人次,检查学校食堂33家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0(含托幼机构)家,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30份,发出《监督检查意见书》9份;秋季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62人次,执法车辆70余车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中学食堂9家,小学食堂10家,幼儿园食堂11家,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0家、供校食品生产企业3家,检查中,共发现各类问题62个,共性问题有4个,下达责令整改、监督意见书7份。我局还联合教育局、公安、消防对学生家庭托餐(小饭桌)开展了一次专项摸排检查,检查发现我县共有4家此类小饭桌,其中有3家属于无证经营,由于主体问题没有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我局当场下发监督意见书,要求经营者按照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二是网络订餐服务监管。我县入驻2家网络订餐服务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38家。我局在对网络订餐服务监管中主要采取“平台监管和餐饮提供者监管”的 “双管”齐下的方式进行。对 “饿了么”、“美团外卖”等2家网络订餐平台进行集中约谈,并签订《承诺书》。
三是做好“两证”核发工作,规范餐饮安全监管。《食品经营许可证》替换旧的《餐饮服务许可证》,2019年共核换发了139份《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小餐饮登记证》172份。
四是以“示范”提档升级,以“追溯”固基促安。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按照《三明市创建2019年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并制定出台了《建宁县创建2019年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省级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继续高标准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在2018年31所学校全部实现明厨亮灶基础上,继续推进明厨亮灶,2019年学校达到省级明厨亮灶标准3家,比去年新增1家,有27所学校食堂改进明厨亮灶条件,截止本年度我县实现明厨亮灶家206家,明厨亮灶率达到42%;推进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围绕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五大重点品种,我县共有大型餐饮服务单位4家,无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高校食堂,截止目前已指导4家大型餐饮单位、31家学校食堂纳入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并指导其将六种重点食品纳入可追溯系统管理,我县注册率和使用率为100%。
五是强化日常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省《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闽食药监餐服〔2017〕50号)、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手册和修订的量化分级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做好餐饮服务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同时加强餐饮环节监督抽检。针对食品添加剂、复用餐具抽检了32批次产品,其中合格29批次,不合格3批次。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已经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本年度2例经公安部门侦查后返回我局进行行政处罚,另1例公安部门还在侦查中。
六是加强“节点”监管,有效防控群体性餐饮安全风险。根据《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运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对动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县内短途客运站周边的餐饮店进行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20家次。
七是加强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县穿梭于广大乡村的流动厨师队伍有12支,从业厨师24人均持有健康证。我县仅有1家餐饮单位经营“年夜饭”,我局与这家餐饮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督促其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八是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办法》和《福建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对我县2019年两会、2019年中高考、全省中学生联赛等3场重大活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了重大活动的餐饮食品安全。
九是加强宣传培训,传与普及播食品安全知识。全年共开展街头宣传1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接受咨询1000余人;举办讲座2次,听讲人员达60余人。开展餐饮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本年度已有3家大型餐饮单位,31家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上网报考并通过考试。
(2)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环节
一是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本年度共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230户,全县辖区持有效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数量870户,食品生产企业36家。
二是加强监督抽检力度。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3.15曝光食品清查、畜禽肉市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粉丝粉条面制品、食盐质量安全、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是否制售“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是否销售超过保质期行为、以及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共查处1起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2起大米水分不合格案、一起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案、4起无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案。
三是加大抽检力度。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瞄准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截止目前共开展监督抽检165批次,生产环节56批次,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37批次,食用农产品72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食品为:建宁县乐家家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的香蕉,不合格项目为吡唑醚菌酯超标;建宁县永隆海鲜店销售的多宝鱼,不合格项目为氧氟沙星。我局对以上两个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四是积极推进“一品一码”工作。我局积极与县农业局沟通联系,联合下发了制定了《关于印发建宁县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市监〔2019〕13号)。组织召开了食品“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应用培训会,通过摸底调查摸排了全县食用农产品批发经营者(配送经营者)、经营食用农产品的商场超市、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辖区内供应上述经营单位的种养殖户以及负责食品追溯工作人员及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等百余人次参加本次培训。软件公司人员就食品“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应用的具体操作进行培训。会后我局监管人员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对商户进行指导,确保商户顺利使用追溯系统。截至本年度我辖区共有35家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启用追溯系统,录入上传信息20031条;食品流通企业录入上传追溯信息数219587条;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录入数据近88000条。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重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管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规宣传,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将“食品安全宣传周” 等活动深入农村,加大农村食品科普力度,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乡镇公告栏等重点区域张贴12315、12331等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消费者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和督促各类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2.药械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有效提升管理水平。以日常监管为基础,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本年度药械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31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213家次,其中药械经营企业(含药店)检查57家次、医疗机构检查156家次,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35家次。2019年药品监督抽检任务已全部完成,共抽检药品42个批次,30个品种,其中配合市药检所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抽检10余个批次,出动执法人次96人次,执法车辆23车次。新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2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本,协助企业申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1本。立案查处药品违法案件9件(日常监督检查7件、抽检不符合规定、移交案件各1件),结案9件,罚没款7665元。责令改正9家,给予警告9家。
二是集中宣传培训,有力提升药械工作人员监管能力和企业人员的管理水平。一年来共组织药械监管人员参加2019年度全省药品流通监管人员培训2人次、全省化妆品监管人员培训1人次、全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培训1人次,参加全国药品监管干部网络培训7人次,参加全省药品监管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视频培训,参训人员达50余人次;集中药品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药品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提高药械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意识,县局分别于5月18日和8月20日组织两期全县药械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医疗机构药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参训人员达200余人次。
三是落实专项整治,药械质量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开展中药饮片质量集中专项整治,对全县范围内30家中药饮片零售企业,32家中药饮片使用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6家未按相关要求储存中药材、中药饮片,5家购进药品时未索取相关票据或票账不符的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制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此次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执法车辆23车次;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共收到企业自查报告40份,发现执业药师“挂证”企业数有7家,发现违规销售处方药企业数有7家。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我县当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全县7家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企业有6家已经变更执业药师,且执业药师全部在岗,另1家企业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而违规销售处方药的7家企业,有6家进行立案查处,1家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组织开展药品零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清网”行动质量,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单位32家,有在市局进行网络销售备案的企业6家,本年度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有效提高群众用械安全,全县企业开展自查并及时提交自查表的有经营企业18家,使用单位87家,专项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监督检查经营企业4家,使用单位26家,监督检查覆盖率28.6%;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本年度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完成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创建工作;开展眼视光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全县3家经营眼视光医疗器械企业中有1家因进货查验记录不详细被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处罚。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巩固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成效。根据《建宁县2019年药械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市管局、县卫健局与县总医院按照各自分工不同,统一安排部署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各监管单位职责任务,并加强督查指导,确保今年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本年度全县共上报药品ADR报告数119例、占任务数的148.75%,其中新的一般的不良反应报告15例,占12.61%,;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6例。全县ADR报告总数较上年同期整体有较大的增幅,圆满完成市级下达我县的各项任务数。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监管氛围。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药品科技宣传周”和“药品安全用药月”活动, 出动宣传人员数1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开展咨询活动两次,接受咨询人数300余人次,举办培训讲座1期。受理群众通过“12315”渠道反映的投诉举报问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积极答复群众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共调查处理药品投诉举报1起。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按照县局印发《2019年建宁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建市监〔2019〕2号)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危化品和涉氨制冷相关特种设备、燃气管线及公共领域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隐患清零”行动,着力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共签订安全隐患排查承诺书31份,自查安全隐患25项,自改25项,整改率为100%;对辖区内5家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家大型游乐设施、1家客运索道和多家公共领域电梯使用单位实现全覆盖检查;严格隐患整改闭环,对于逾期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立案2起,罚没9万元,结案1起,入库7万元。
二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整治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范围内5家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发现安全隐患3条,均已完成整改。
三是开展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于4月份开展了一次客运索道支架高空垂直救护演练、6月份开展了海盗船突然断电停滞空中紧急救援。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条,下达指令书2份,完成隐患治理2条。
四是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我县液化气充装站1家,充装单位为福建省美宁燃气有限公司,自有产权气瓶1.3万余个,今年以来气瓶充装2.9万余次;严格监督检查,抓好专项治理,不定期开展气瓶充装现场的安全监察,共开展执法检查4次,出动人员17人次,发现安全隐患3条,均已完成整改。
五是加强宣传,强化应急救援水平。围绕“3.15”、“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到各企业、各乡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同时结合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治理和10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印发《小安安带你看特种设备安全—电梯乘坐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儿童读本》手册500份,重点宣传电梯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乘坐知识;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升事故处置能力,6月19日指导三明市安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建宁大饭店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8月29日联合工信局指导建宁县融江食品冷冻有限公司、建宁县闽江源绿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液氨泄露救援演练,不断强化应急救援水平。
4.产品质量监管方面
一是强化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实行“局领导-股室-基层所”三级联动,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月”相关活动,走访企业10家,采取现场检查、座谈宣传等方式,宣传质量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工作,发放宣传材料120余份,接受咨询200人次。
二是突出专项整治,提高监管力度。打击、彻查“地条钢”。重点对我县冶炼铸造和建筑钢筋生产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联合县经济局一起开展摸排行动,共走访铸造企业2家,钢材加工企业1家,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经排查确认我县无生产地条钢生产企业;开展2019年春季农资打假与质监“护农”专项行动;开展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工作,今年工许产品和眼镜加工产品省抽中,我县抽检产品合格率在100%;以质量提升为主线,强化监督与服务并进,联合市局对我县流通领域相关产品(成品油、PVC管、化肥)进行质量抽检,此次抽检涉及六个成品油、5个PVC管、2个化肥。
(三)继续加强政策信息解读工作
1.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上级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我局相应股室具体负责对接,积极参加上级开办的培训,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向全县百姓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2019年我局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全县开展网上食品安全知晓率问卷调查,问卷调查4714份,知晓率98-99.5%。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到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培训、食品安全宣传周进社区进校园有关宣讲活动、“打击传销”入社区入校园活动。
2.抓好四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根据我局职能,重点抓好食品、药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四大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对接县扶贫办,做好精准脱贫工作。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 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我局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和舆情反馈小组。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食品、药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3.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我局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五)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及2019年预算情况信息均按要求在“建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中的“财政资金”专栏予以公开。同时,认真按照上级部署,加大财政性资金公开力度,扎实推进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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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0 |
-21 |
59 |
行政强制 |
11 |
-3 |
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6 |
842487.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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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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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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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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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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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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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公开内容稿件数量少、质量不高,公开形式不够完善、范围窄、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还不够、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落实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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