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 31日止,电子版在建宁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 请与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建宁县濉溪镇民主街 38 号;邮编:354500;电话:3982756;传真:398352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置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和管理机制,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市场监管信息,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占比2.4%;行政处罚2条,占比4.8%;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点题整治工作18条,占比44.0%;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20条,占比48.8%。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664户次;通过市信用办报送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648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63条,行政许可25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信息公示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开展信息公示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共公示年度行政处罚项目数63条,有效的保障了行政处罚事项受群众监督,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公示年度行政许可项目数2585条。三是强化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公示年食品监督方面信息 10 条,对不合格食品名称、被抽样单位、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检验机构等信息均详细对外公布。三是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依照省、市抽样内容设计检查方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公布风险提示44条,加大群众对于常见网络诈骗警惕性,保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确定分管领导、责任股所负责人和政务公开具体经办人各1名, 形成分管领导总负责、责任股所负责人具体抓、经办人具体开展工作的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范围,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确保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对外发布信息一律经过“三审三校”后方可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网站相关栏目信息更新。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增了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和处罚等专栏。我局及时对专栏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更新栏目内容。二是强化拓宽信息渠道建设。我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同时,开通了“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2022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工作动态44条,阅读点击量达3万人次,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有针对性的网上信息服务。
(六)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坚持局办公室牵头,其他有关科室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业务职能,将各项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深入推进领域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实关心的舌尖上的安全问题、加大食品卫生、特种设备安全、药品安全、疫苗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在各个基层监管所设置意见箱,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监督。三是通过集中学习、会前学法等形式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不断提升公开水平。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七)严格信息保密机制
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依法公开、严格保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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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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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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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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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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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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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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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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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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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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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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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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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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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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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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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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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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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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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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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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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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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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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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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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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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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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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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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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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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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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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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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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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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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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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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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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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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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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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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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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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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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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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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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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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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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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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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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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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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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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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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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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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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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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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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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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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2年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质量仍有提升空间。股室重视程度不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综合工作,需要统筹谋划、各部门协作联动,但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到位,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取得更好成绩。
一是不断细化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比率。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紧紧围绕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栏目,及时准确地发布民众关心关切的政府信息和市场监管动态,同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
三是统一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在新的一年进 一步整理镇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四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导向,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便捷实效性,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针对群众参与率低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网站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1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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