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水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时间:2016-01-25 11:58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2015年建宁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并特此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容涵盖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等四个主要部分,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建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j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建宁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建宁县河东路28号,邮编:354500,电话(传真):0598-3982696)。

一、概述

 

全面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条例》、《办法》,立足本单位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充实和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完善领导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形成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并安排两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与推进。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落到实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无泄密事件发生,配合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根据本单位信息公开实际情况做好信息统计报送,按照县数字办要求,不断完善新政府网站平台建设,保障工作稳定、顺利开展。

(三)、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二是确保公开时间更加的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开信息内容,确保常规公开内容具有时效性;三是突出重点,坚持群众路线,内容围绕群众最关心的水利问题作为公开焦点,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我局公开保留县级行政权力项目5项,通过网上办事平台对审批事项内容、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进行公开,在县水利局政府平台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服务

(五)、强化督查检查。经常性的开展自查工作,查看公开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与完善公开办事程序,透明公开办事结果。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1个,全年访问量人次为3760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约为56条,全部都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自2010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

(二)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5.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占1.8%;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占5.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7条,占48.2%,其他信息22条,占39.3%;

(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建宁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水利信息网、省水利信息简报、本单位公开栏等便民渠道,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建宁政府门户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3760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2015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历年累计数量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5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历年累计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历年累计为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到位。局内各股室成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仅仅是小部分人的工作,与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之间沟通与配合不足;

2、信息编写质量还需要加强;

3、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还不够密切,沟通较少,渠道不够畅通;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队伍,明确两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兼职人员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对制度、信息编写等方面知识的学习,经常性的参加县、市举办的信息公开培训,增强队伍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提高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与各股室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在局内会上,做到逢会必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各股室对该工作重视程度。

四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在办公室设热线电话,局设意见信箱,领导干部经常性下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报统计数据统计时段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自2010年开始,进行历年累计。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6

26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6

26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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