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建宁县水利局 时间:2019-01-13 17:25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建政办〔2018〕67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精神,结合2018年建宁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并特此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内容涵盖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等四个主要部分,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建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j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建宁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建宁县河东路28号,邮编:354500,电话(传真):0598-3982696)。

  一、概述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及时向公众公开广大群众关心的、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我局积极配合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水利动态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全年访问量人次为2705人。

  (二)公开部署和落实情况。2018年初,我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部署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6月份对照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检查。保证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建宁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宁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建宁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建宁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建宁县水利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水利局下属单位3个,下设8个机构,在编39人。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局机关设立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栏,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美篇等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政府工作透明。通过政府网站,工作动态专栏发布信息,公开政府工作动态。已公布21篇信息。二是政策执行阳光。通过发布《关于做好汛期防止采砂船漂流的通知》《建宁县水利局转发关于开展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信息让群众“快知晓、多收益”。三是权责清单调整公开及时。水利局权责单共83项,依次根据省、市、县完善网上权责清单录入要求,截至目前已全部录入完毕。

  2、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已在政府网站公开《2017年度水利部门决算说明》《2018年度水利局部门预算说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2018年预算说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设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文件精神,以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年初截至目前水利局水土办已对8个水土保持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已上传政府网站。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水利局下发《建宁县“十三五”期间水资源行业配置方案》文件,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

  5、落实政策解读机制。 为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水利局结合工作,通过转发《三明市水利局转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库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水管〔2018〕422号),下发《建宁县水利局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6、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下发《建宁县水利局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以党委书记徐德云同志任组长,局长柯国华为副组长的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互动融合,灵活处置,有效化解舆情危机。

  7、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公开《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办事服务指南》,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 截至目前行政审批8项中,有6项为“五星服务”,2项为“四星服务”并保留电子证照,有效展现出“减证便民”实况。二是实行专人跟踪办理,做到外网预审及时,信息发布及时,审批事项处理及时。确保所有事项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按时办结率达100%。三是活用网上办事大厅调用和生成电子证照的接口。加强部门之前信息资源的共享,简化优化政府服务办理流程,切实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8、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截至目前,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承接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项。二是对水利局三个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行“容缺后补”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9、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对有调整事项进行及时更正并公布。

  10、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水利局河长办建立以“建宁县河长制”为名的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年初截至目前已发布103条信息,确有增强公开实效。

  11、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指定负责人对网上政务公开信息,及河长制公众号进行监管和维护,严格内容把关,保障公开内容质量,定期不定期对网站进行检查,避免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

  12、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水利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讲学习。将条例内容粘贴宣传栏,举报信箱等方式进行宣传,让学习《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1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是各股室第一责任人,对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局办公室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各股室根据职责任务分工,按照“谁管理、谁公开”的原则,配合局办公室,扎实有序推进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各股室要认真领会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有关内容的公开。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局办公室要加大对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的督查力度,每季度对各股室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加大激励、惩罚措施,对业绩突出的股室,在全局内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股室,在局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约为87条,2013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条。

  (二)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占16.1%;政策规范性信息9条,占10.3%;规划计划类7条,占8 %;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6条,占52.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1条,占12.6%。

  (三)主动公开信息形式。为方便公众了解水利动态,我局结合建宁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水利信息网、省水利信息简报、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便民渠道,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建宁政府门户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2705人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局积极通过水利局政府门户网站,主要解读了3项政策,包括2018年建宁县农村水电站生态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实施细化方案;建宁县水利局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有设立举报信箱,并附上举报电话,虚心接受有关于水利建设问题的监督举报。指定专人及时查看12345便民服务平台,对于有投诉信件,及时反馈给相信科室。对投诉内容,要进行详细的解答,并附上相关辅助内容,更好地解决群众心中的疑惑,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2018年共收到投诉信件3封,已全部答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公众申请公开信息要求。历年累计数量为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8年度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历年累计为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工作开展不够规范,执行监督力度不足。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提高认识与思想。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以便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见附件

  建宁县水利局

  2018年1月13日

  附件: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87

50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87

50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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