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时间:2016-01-21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建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局工作动态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建宁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建宁县新政府大楼一楼;邮编:354500;联系电话:0598-3967720。

一、概述

2015年,建宁县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内容,推动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使公众更加便捷地获取统计信息,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的作用。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局领导主持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按照县公开办要求,我局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和责任,及时为公众提供应政府信息服务。

(二)丰富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我局围绕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目标,立足统计职能,每月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更新、补充,特别是加强了统计数据的解读,及时发布月度、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简析、行业动态信息等群众关心、企业关注的统计信息,不断提高统计信息服务质量,同时积极推进经费公开工作,公开了《2014年建宁县统计局决算说明》和《2015年建宁县统计局部门预算说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统计行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采取专项督查、日常检查、基层调研等形式紧密跟踪,畅通监督渠道,查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为46条,其中:主动公开46条,占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2条,占4.3%;政策、规范性文件类5条,占10.9%;统计信息类16条,占34.8%;统计月度数据类信息6条,占13%;其他公开的信息17条,占37%。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

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1个,公开政府信息46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937人次。

4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共有1666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其中现场咨询621人次,占37.3%;电话咨询1045人次,占62.7%。咨询涉及GDP、工业、建筑业、城镇住户、农村住户调查等各个专业。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无。

  2.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件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五、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

六、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的统计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企业的需求,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性有等进一步加强。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公开工作:一是抓好业务学习。组织科室专业人员认真学习《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县公开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提高协调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抓好制度建设。通过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办公室和各专业科室工作职责,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抓好方法创新。在深入学习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探索更加全面、系统公开我局统计服务事项、流程、制度的方法渠道,继续优化服务质量,增强工作透明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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