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7115-0000-2016-0000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建宁县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建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政务公开〔2016〕01号)要求,特编制建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以建设公开透明政府部门为立足点,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紧紧围绕自身工作职责,积极拓展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市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对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按照省、市、县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工作部署和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并将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前置审批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主动公开。
(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住房保障工作政策,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住建局子网站设立了“住房保障专题”专栏,主动公开保障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计划投资、完成投资、建设进度、配租配售情况、可供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退出机制等信息。2015年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2条;二是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按照省、市住建部门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将开展工程质量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开;三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以及房屋征收相关制度规定的公开,实行阳光征收。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对于关系群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除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以外,我局将决策与执行过程公开。同时,通过建宁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对有关政策进行解读与宣传。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在建宁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政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住房领域”等栏目以及住建局子网站上,及时将最新的建设行业信息在网站上公布,深化网站的服务功能,方便群众、企业及时了解所需信息。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我局通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建宁县住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澄清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本年度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1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7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8条;城乡建设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本年度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有: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事项;行政许可事项;住房保障事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我局主要采取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依托建宁县政府信息网的有关公开专栏、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设立政府信息查询点以及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等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内,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自《条例》实施至今,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自《条例》实施至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累计数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自《条例》实施至今,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累计数为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调配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激励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工作让公众更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群众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所需的政府信息。三是强化新闻媒体公开形式。要进一步突出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举行重大活动、发生重大事项时,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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