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建宁县政府 时间:2012-01-17 00:00

建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条规定和《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建政办发明电[2011]110号)精神,现将建宁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况予以报告,并通过网络公布本报告。

一、概述。

(一) 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11年度,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而推动了建宁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 《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建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宁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建宁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宁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限,及时完成2011年度的目录编制工作,并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建宁县国土资源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相关措施:一是建立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制度,要求办公室及时上网站将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公资料予以公布;二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三是要求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稳妥处理,做到规范受理行为,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工作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经办人提出,业务所站初定,经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初审,统一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建立并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建立并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等工作

建宁县国土资源局组织进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提高信息公开承办人员能力素质。同时,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利用本局宣传栏及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对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编排公开目录并予以公开,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

我局的公文信息主要是本单位的基本概况、主要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规划计划、统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扶贫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和应急管理等信息

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为门户网站、文件送达、政务公开栏、“两馆”查阅和信息简报等其他便民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1年我局设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七、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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