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1-12 16:22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要求组织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可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fjjn.gov.cn/zfxxgkzl/zfxxgkndbg/xzfcydw1/gtzyj/下载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建宁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982896,电子邮件:jngt398289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工作安排,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依托县人民政府网站、我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相关舆情热点,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公众互动,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县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8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31条,办理答复咨询诉求376次,向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及融媒体报送各类信息稿件100余篇,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度尚未收到涉及自然资源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中共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网络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方案》等管理方案,明确了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应急处置及舆情处置等制度,明确落实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权威、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办事窗口、便民平台、服务热线等公开平台,构建了多样化的政务公开平台,积极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局工作开展情况,讲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灾防治、自然资源管理、不动产权证办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管理政策、安全生产等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建宁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导向,深入查找政务公开工作各个环节中的薄弱点和短板,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在政策解读回应的载体和形式上较为单一,未能充分利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公众喜闻乐见解读方式;二是公众号栏目、版面设计上仍需进一步调整优化;三是在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重视不足,与政民互动交流上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推动以土地市场信息为重点的自然资源领域公共资源配置更加透明;积极推进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积极促进信息发布手段多样化,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大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和舆情回应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多形式的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户外宣传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宣传”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强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功能,把微信公众号建设成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高质量平台。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责任意识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微信公众号的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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