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建宁县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8-06-27 20:10

         为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建政办〔2018〕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政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

三、目标任务

借鉴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深化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建宁县国土资源局行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列出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制作科学规范、执行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结构合理、决策科学、程序严谨、公开透明、制约有效、结果公正的权力运行机制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公开透明和规范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稳妥推进。力求科学规范、积极稳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理清界定建宁县国土资源局的职责权限。对权力的运行和应该公开的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依规不宜公开和不能公开的内容外,都要依照一定程序,客观及时全面地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应分类别,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注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突出自身特色,提高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针对性、时效性和长期性。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行。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把政务公开与改革发展、和谐社会建设、阳光政府建设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模式和机制,严肃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纪律,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

(四)高效便捷,方便群众。政务公开工作,要以方便群众知晓、引导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开方式应灵活多样、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注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

五、实施范围和工作重点

政务公开工作在国土资源局范围内全面推行。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此外,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突出重点、热点,更好地服务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规范办事流程,科学统筹政府信息公开与群众办事服务工作。设置专门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尽可能地提供代办服务。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

六、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要求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

按照服务企业、方便群众、讲求实效的原则,政务公开采取下列形式进行:

1.政务公开栏公开。按照美观、大方、简洁、便于群众观看又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原则,在机关范围内设置一块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做到内容规范,更新及时。

2.新闻媒体公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健全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制度。着重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网页维护更新工作,机构设置情况、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及民生的文件、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以及其它需向社会公示的内容,都要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务信息,由机关办公室负责管理。

3.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重大事项的办理过程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等问题,采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4.其它公开形式。根据政务公开内容和具体情况,政务公开的形式可灵活多样。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创新、大胆探索,创造、摸索一系列方便适用、行之有效的形式。如设置墙报、板报;印发办事手册、办事指南;通过干部职工大会等各种形式公开有关政务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要求

除政策法规特别规定具有保密要求的政务信息外,凡人民群众需要了解而又能公开的政务信息,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惠民政策等,都要最大限度地公开,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探索,逐步扩大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拓展延伸政务公开服务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七、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

1)领导分工、行政职能、机构设置、职责范围;

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3)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程序及执行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依据及标准情况;

4)“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

5)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

6)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

(8)本部门认为应当对社会公开的其他事项和信息。

(二)对单位内部公开的内容

1)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

2)重要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3)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

4)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八、方法步骤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建宁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上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范职权,完善制度

结合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经验,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梳理职权目录,理清权力边界,依法依规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公开目录,并上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合资源,搭建平台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在县政府网站建立完善本单位公开平台,利用局域网、互联网等公开平台向社会全面公开本单位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四)健全机制,全面公开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全面、规范地进行公开。除法律法规明确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凡涉及政务公开的事项、流程、结果等都必须公开。公开的范围应与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凡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应及时向全社会公开。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当事人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公开的时间应与内容相一致,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随时获得;凡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应随时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知悉。

(五)巩固提高,常态公开

建宁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转为常规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建宁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廖春福同志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副主任池钟磊同志任主任。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建宁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982896电子邮箱:jngt3982896@163.com。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展板、宣传栏、互联网等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任务、方法措施、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做法、经验等,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关注、支持并参与到公开工作中,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股室、队、中心、站要高度重视,在开展政务公开过程中,要把需要公开的信息、工作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

(四)突出工作创新。要按照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盯政务公开领域前沿成果,拓展视野,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方法,不断丰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模式和机制。

(五)抓好成果巩固提高。各股室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认真总结涉及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规范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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