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0年01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建宁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提供服务。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基本信息;

  2.建宁县自然资源局领导信息;

  3.建宁县自然资源局股室职责;

  4.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的法律法规;

  5.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办事指南及工作程序;

  6.建宁县自然资源局服务承诺;

  7.建宁县自然资源局重点工作动态;

      具体信息目录在“福建建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fjjn.gov.cn)

      ()公开形式

      通过“福建建宁”政府门户网站、“莲乡国土”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开部门相关信息。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福建建宁”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关注微信公众号:jnxgtj,获得部门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报刊、电视等媒体获取部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5983982896

      电子邮箱:jngt3982896@163.com  

      通信地址:建宁县濉溪镇建莲南路56

      邮政编码:3545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福建建宁”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建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福建建宁”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福建建宁”政府门户网站上流程图。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