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安监站,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大队):
根据《中共建宁县委编办 建宁县发改局关于做好县直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建委编办〔2020〕3号)及县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依法明确县应急管理局权责事项183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3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其他权责事项22项。依法明确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直属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附件:建宁县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
建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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