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13-0100-2022-00010
- 备注/文号: 建人社〔2022〕9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2-23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人社办〔2022〕6号)文件要求,为鼓励和扶持我县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决定2022年我县将继续选送一批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申报省级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在建宁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申报人已在建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三)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
(一)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2月21日8:00-4月8日17:30)
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办事大厅”,通过” 闽政通APP扫码登录”或者“账号密码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创业项目申报”。申报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91-87540939.
(二)资格审核(4月30日前)
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由县人社部门负责,复审由三明市人社部门负责,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向县人社局进行申诉。
1.资格初审。申报人整理上报项目的相关材料(附件1)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填写《三明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2)一式三份,于4月15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建宁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4月20日前完成我县工商注册创业申报项目的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4月30日前,市人社部门完成对创业申报项目的资格复审。
(三)项目评审(7月31日前)
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包括专家书面评审和实地考察。
1.书面评审。书面评审由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于5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工商注册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申报项目书面评审,并依据项目得分情况和年度指标数量(省级下达指标数按申报数量占全省总数的比例安排)确定拟推荐上报项目。
2.实地考察。县人社部门将组织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经书面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上报项目,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查核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被考察对象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附件1),待考察时交付工作人员。考察中如发现与申报情况明显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同时进行相应项目递补。实地考察于6月15日前完成。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6月20日前寄送至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四)现场答辩
现场答辩由省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地推荐上报的项目,省上将于7月在福州集中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年度省级资助项目。各项目答辩人须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PPT电子文档并按时发送至指定邮箱,有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9月30日前)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后,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3-10万元。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当年获得省级资助的项目,再按有关规定给予1:1配套资金资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扶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被列为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各乡(镇)社会保障所与团委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各乡(镇)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联络员名单电子档(附件3)于2月28日前报建宁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二)做好宣传发动。在疫情防控阶段,各乡(镇)社会保障所结合实际,发挥各自宣传阵地的优势,充分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鼓励动员创业毕业生积极参与,广泛征集优质创业项目,每个乡(镇)至少重点推荐1个成长性好、吸纳毕业生数量多的优质创业项目上报。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社会保障所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先进事迹,有效扩大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建宁县人社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李兴
联系电话:0598-3967727
电子邮箱:jnrczx3982855@163.com
通讯地址:建宁县黄舟坊政府办公楼四楼A区
附件:1.拟推荐上报项目所需材料清单
2.建宁县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
3.乡镇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评审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
拟推荐上报项目所需材料清单
1.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申报人登录申报平台打印,签名必须手签)
2.申报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复印件
3.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创业项目计划书》
说明:上述材料的纸质材料需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一式4份,1份县人社部门存档、3份按时间要求报送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县人社部门公章。
附件2
建宁县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生源地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毕业(所在)院校 |
学历 |
专业 |
毕业时间 |
项目名称 |
注册类型 |
工商注册时间 |
工商注册地 |
注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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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单位填写盖章后,连同创业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建宁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nrczx3982855@163.com)。
附件3
乡镇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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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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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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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建宁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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