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4-0200-2015-00003
  • 备注/文号: 建教〔2015〕86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5-09-18
关于印发《建宁县学校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教〔2015〕86号
来源:建宁县教育局 时间:2015-09-18 11:28

关于印发《建宁县学校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中学、中小学(校、园):

为贯彻落实8月15日全国、省、市三级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按照建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安委〔2015〕5号)的要求,建宁县教育局制定了《建宁县学校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建宁县教育局

2015年8月25日

建宁县学校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

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为持续深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县)委、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核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教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集中打击和整治一批当前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县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针对学校即将开学的工作特点和汲取天津瑞海特大伤亡事故的教训,全县各学校迅速开展以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为重点,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重大集会活动安全等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推进学校岗位安全责任标准化管理,实现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全员管理等工作的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学校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年”的活动要求,健全制度,落实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等情况。三是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学校、幼儿园人员密集的特点,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问题和隐患做好整改落实。四是制定落实学校安全问责、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约谈制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五是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及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和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各学校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卡,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力争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重点整治工作

1.消防安全:在前期深入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完好有效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全县各学校梳理消防安全设施硬件建设的不足,拉清单、建台账向当地政府(办事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有条件的一次性整改到位,条件不成熟的按轻重缓急逐步整改到位。争取在2016年底前全县所有学校的消防设施全部实现校园消防设施配置标准化。

2.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规定落实建宁县周末班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各学校(幼儿园)建立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周末班车管理制度和校车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及交通安全宣传情况,周末班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及备案情况。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是否严格落实“五有”情况(即每台车都有管理台账、有安全责任人、有安全承诺、有安全检查记录、有安全设施)。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按照2015年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和“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部署,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安全设施不全的周末班车一律停运整改;坚决查处非法营运学生车辆和超载超速等现象。教育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资质的非专用校车等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

3.危化品管理:各学校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闽教安[2015]17号)要求,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落实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制度,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检查工作要细化到具体项目、责任区域、责任人,决不能走过场、留死角。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精心梳理,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校舍结构和设施设备运行安全进行重点检查。

(1).校园建筑安全。对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食堂、风雨操场、体育馆等人群密集场所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逐幢到位。对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电力设备、防雷设施、特种设备(如电梯和锅炉等压力容器)的维护使用情况,安全防护设施高度、间距、牢固情况,建筑物所处位置周边存在自然灾害可能情况,也要进行逐项检查。

(2).校园建筑施工安全。全面检查学校在建工地是否按规定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做到施工区与校园有效隔离,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的相关要求规范组织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3).危旧房安全责任落实。全面检查对经排查鉴定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是否已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旧建筑是否已拆除重建或封闭停用,封闭停用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护隔离措施。

(4).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检查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是否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5.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1).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按照“十必须”要求,重点检查食堂规范布局、消毒和防蝇防鼠等设施配备、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食品的采购、加工、储藏、留样、添加剂使用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供应环节质量。对使用桶装水的学校要重点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对使用学校自备水源的,要重点检查水源选址合理性和水源保护措施。检查学校对饮水设施设备、桶装水饮水机和自备水消毒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对照新修订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以明查暗访形式,查制度,查“三防”,查管理,促进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长效机制。

(1).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民工子弟学校和民办学校的“三防”建设措施有无落实,学校安保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2).学生溺水事故防范。重点检查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校园及周边水域的隐患排查情况,实地查看有可能引发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有无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和提示语,防溺水倡议书、告家长书、暑期安全家访等措施有无落实。

(3).治安力量配置。检查学校门卫配置,以及巡逻、值班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4).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治理。检查各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发挥情况,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和网吧、台球室、游戏室等娱乐场所的综合治理工作是否定期开展,重点学校、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警力巡逻布控情况等。

(三)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

建立完善保障学校安全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使每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长期化、常态化。

四、实施步骤

从2015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自查自纠阶段(8月26日—9月30日)。

1.各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学校的实际,制定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各学校实施方案于9月2日前报送教育局安全股。教育局将组织工作组,于开学前后到各学校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各学校深入排查,自查自纠。

2.学校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要自觉接受处理。

3.各学校主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检查内容要求,组织小组,对学校全覆盖进行全面隐患排查。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20日)。

1.集中治理。教育局认真组织暗查暗访活动,督促各学校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关停整顿一批未年检和不达标的幼儿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办理的幼儿园,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办园的责任人,集中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推动“三个一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2.开展联合执法。教育局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强化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校园周边存在的非法违法经营商点、流动商贩进行执法检查,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三)总结工作、巩固提升阶段(11月21日至12月31日)。

1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查出来的安全问题隐患要逐一复查。

2.全面总结工作情况,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建立学校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保持学校安全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把专项行动作为各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认真部署、全面落实,不走过场,保证扎扎实实完成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切实承担职责,督促检查,狠抓落实。校工作小组成员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师生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同时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参与打非治违工作。教育局要对学校在安全方面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通报批评。

(四)坚持统筹兼顾。各学校要按照政府联合执法的要求和部署,配合公安、交管、安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把专项行动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把专项行动与安全大检查“回头看”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教育局安全股,联系电话:3982556;邮箱:jnjyjaq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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