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17-0300-2018-00015
  • 备注/文号: 建水 〔2018〕 58 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3-30
建宁县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建水 〔2018〕 58 号
来源:建宁县政府办 时间:2018-03-30 09:05

  各乡(镇)水利站、局各站室、水业公司:

  根据县委、县政府《建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建委【2018】13号)文件要求,针对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措施。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建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局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水利工程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在重点工程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对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其他涉及水利方面的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建宁县水利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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