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903-0300-2017-00072
  • 备注/文号: 里政〔2017〕28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3-12
关于下达里心镇2017年度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里政〔2017〕28号
来源:里心镇 时间:2017-03-12 17:17

 

 

各村(居)委会:

为有效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确保森林生态安全,加快发展现代林业,现将《里心镇2017年度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下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抓好落实。

一、责任内容

(一)森林资源发展

完成2017年人工造林更新和“四绿”工程绿化任务,确保森林生长量大于消耗量和森林覆盖率不下降。

(二)森林资源保护

1.各村要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机构和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度,负责抓好村、组护林联防组织或护林管护协会,建立村、村护林巡逻队和村护林员巡山制度,实行行政辖区属地管理和责任分片包干制。

2.抓好村级林业员、护林员的培训和管理,落实林业员和护林员的工作和管护职责。各村必须制定和完善以森林资源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并对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有效维护林区秩序安定稳定,全年辖区内盗伐、滥伐数量不超过6立方米,不出现重大破坏森林案件。

4.认真落实林地保护政策,依法征占用林地,全年辖区内不出现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100%。

5.实行木材加工厂属地管理,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管,全年辖区内木材加工厂不发生私收乱购现象。

6.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完成签订管护合同和监管责任书,生态林保护良好,管理有序,资金落实到位。

7.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森林面积的0.35‰,每万公顷森林发生火灾(警)的次数不超过2次。

8.组织好森林病虫害的预防和防治,防治率必须达90%以上。主要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 

9.认真解决辖区内涉林信访,积极调处林权争议。

10.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认真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各项方针政策真正宣传到基层群众和林农中去,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二、奖罚规定

1.奖励办法:以村为单位;按2017年度林业工作考评办法中的总分65分计算:60-65分(含60分)之内为优秀;55-60分(含55分)之内为合格。

2.处罚标准:以村为单位,低于55分的每降低一分罚款200元,同时实行林业工作考评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林业工作考评资格。

 

附件:里心镇各村2017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指标

 

                               里心镇人民政府

2017年312

 

 

 

 

 

 

 

 

 

 

 

 

 里心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2日印发

2017年里心镇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

目标责任制指标

名  称

土地

面积(亩)  

造林

任务(亩)

森  林

蓄积量

(立方米)

森  林

保有量

(亩)

林  地

保有量(亩)

森  林

覆盖率

(%)

全镇计

391028

348

992609

257423

284758

68.15

里心村

29364

 

52013

16305

19509

56.3

汪家村

30346

233

78416

19957

23143

64.8

滩角村

23824

 

60362

14765

18046

62.3

双溪村

50461

 

145271

35332

42190

70.5

新圩村

19620

 

22989

9733

15625

60.6

代家村

20644

48

42764

11101

16716

57.5

芦田村

37439

28

65062

20005

26265

61.4

宁源村

25011

 

61782

13877

19513

55.8

大南村

37920

 

180025

25398

30983

67.5

上黎村

55459

 

66472

21328

39152

64.5

岩上村

23291

 

34951

9301

19528

59.8

靖安村

22987

 

655586

13983

17028

61.8

花排村

14662

39

31417

9337

10753

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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