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4-0300-2018-03026
  • 备注/文号: 建教〔2018〕77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4-09
建宁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建教〔2018〕77号
来源:建宁县教育局 时间:2018-04-09 09: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和《中共建宁县委 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委〔20181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长:丁升(县教育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冯毅(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姜松南(县教育局副局长)

        廖海成:(县教育局副局长)

        鄢建明(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员:苏卿南(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名辉(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刘方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黄思发(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吴国伟(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林中禄(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

       杨龙明(教育局思政股股长)

       杨先福(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朱贵明(教育局中教与职成教股股长)

范锦军(教育局初教股股长)

陈东丽(教育局初教股副股长)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新时代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滚动开展。

20181月—6月,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校(园)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学校要结合日常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确保依法处理。

20187月—201206月,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各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局扫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学校集中攻坚。全面梳理、严格整改各学校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等问题,初步建立教育系统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20207月—12月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学校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检查和制度建设,确保各学校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重点

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校园欺凌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八)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治攻势。各学校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二)广泛发动群众。各学校要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板报、标语、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三)全面收集线索。各校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扎实进行摸排工作。摸排重点:校园欺凌行为;干扰教育工作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的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不法人员;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人员;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无事生非、诬陷他人、造谣生事、编发虚假信息、书信的机关干部、学校教职员工。

各学校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及时上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办公室对上述线索分析迅速组织核查后,上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斗争格局。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校园创建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专项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县教育局将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专项斗争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的学校,要充分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诫勉谈话等形式严厉严肃问责。

建宁县教育局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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