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19-0300-2018-00073
- 备注/文号: 建交安[ 2018 ] 56 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25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问题瓶颈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加固底板,大力提升安全发展能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充分运用科技和“互联网+安全”手段,提升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智能化水平;坚持依法治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联合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加大安全基础设施、人工智能、智慧决策、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到 2020年,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项年度安全生产指标均有效地控制在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之内,安全责任明晰落实,安全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依法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发展体系初步构建,满足和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求,为全面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建宁提供坚实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深化改革发展
1.按照《建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方案》(建交安〔2018〕1号)要求和分工,加快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着力破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瓶颈制约。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3.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细化并落实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责任,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运输工具、装备设施安全性能,依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责任分工:县运管所(地方海事处)、县交通质监站按职责共同落实,县交通执法大队配合。
4.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的要求,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建立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厘清和明确行业内部安全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从法规、政策、标准、规划、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执法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分工:局安办牵头,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5.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调研,重点掌握和了解基层一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和突出难点,制定并实施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注重分类指导和主动服务,做好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的推广复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顺利完成。
责任分工:局安办牵头,公路分局、县运管所(地方海事处)、县交通执法大队、县交通质监站按职责共同落实。
6.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县政府和市局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开展“平安交通”评价和考核工作。各单位要对所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或评价。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福建省实施细则要求,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部门主要领导依照清单内容述职报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责任分工:局安办牵头,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三)构建双重预防体系
7.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与气象、水利、国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提前部署预警预防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应急准备、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强化预测预警预控和过程监管,提升安全生产预警预防智能化水平。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8.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探索、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工作,强化道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指导督促企业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对重大安全生产风险严格实施备案管理。加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有效防控系统风险和区域风险。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共同落实。
9.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相关要求,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和整改措施,监督检查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督办整改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共同落实。
(四)突出重特大事故防范
10.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的工作机制,对较大以上公路水路行业典型事故,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查找制约行业安全发展的共性问题和顽症痼疾,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发生同类事故,构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典型安全生产事故通报机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对策和措施。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11.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公路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和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行动。与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实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 年)。针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低于安全标准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危险货物在役储罐安全专项治理等行动。突出内河客渡运安全监管,加大对违反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启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攻关,积极实施公路工程安全防护标准化。以危险性较大的水运工程施工工艺安全风险管控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共同落实。
12.持续改进应急处置工作,规范、优化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和机制,理清应急管理职责;完善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及时制订修订相关应急预案,规范预案编制、完善操作手册、加强演练与评估、推进预案数字化应用等工作;对应急处置工作和应急演练开展后评估工作,全面梳理和分析工作成效和漏洞,不断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五)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3.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路、航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设施投入力度,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隐患隧道整治、渡口改造、渡改桥、过河建筑物通航安全设施配布等。鼓励各地将渡口渡船纳入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加强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继续推进船型标准化、车型标准化,加快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工作,提升运输装备安全性能和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14.加强监管应急装备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应急救援用车。加快安全监管应急救援船舶、基地建设,完善安全监管和应急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公路水路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布局和建设,研究推进危化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15.实施科技兴安工程,加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研究,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充分运用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增强行业安全发展创新能力。鼓励安全应急关键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推广应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积极推动卫星导航、地理信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在防灾预警、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应用,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16.推动信息化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部署,建设安全监察监管系统,积极推动危险物品一体化监管平台运用。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17.发挥市场推动作用,探索建立和完善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支持和引导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的作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现与交通运输信用体系相对接,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研究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六)强化依法治理
18.强化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的落实,结合实际推进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制度落实,有序解决区域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落实。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结合国情积极借鉴实施国际先进标准。
责任分工:局安办牵头,局政策法规股配合,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19.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明确每个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体,制定并实施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大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和违法违规代价。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或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退出。
责任分工:县运管所(地方海事处)、县交通执法大队、县交通质监站按职责共同落实。
(七)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20.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加大专业化人才引进和培养,重点充实基层一线监管和执法人员,完善基层监管队伍激励机制。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考试录取、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推动建立安全监管人员岗位津贴制度。
责任分工:局办公室牵头,局安办、财务股、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共同落实。
22.强化培训教育,大力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公路水路行业船舶、班组安全生产竞赛,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研究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服务平台,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纳入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针对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素质继续教育。
继续做好并监督交通工程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落实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责任分工:县运管所(地方海事处)、县交通质监站按职责共同落实,县交通执法大队配合。
23.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充分利用交通运输系统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公益宣传和教育引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宣教活动。分领域培育安全特色文化,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引导推广通过VR等技术开展安全体验项目,模拟危险情形、灾难后果、应急救援等场景,开展安全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使用、安全作业流程等体验。
责任分工:局属各单位、局有关股室按职责共同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安委会负责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导,局机关各有关股室根据各自职责负责业务范围内工作推进。局属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采取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栏、政策宣讲、利用网站、微信微博、主流媒体发布动态情况等各种方式,加大对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传播平安交通声音,促进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三年攻坚行动期间,市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重点督查,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四)严格考核评价。各单位每年 1 月 20 日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局安委办(局安办)。各单位每年的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县局绩效考核,并按年度通报考核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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