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18-01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 建农〔2024〕31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17
各乡(镇)经管站: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市主管部门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农村改革和农经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再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备案管理、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拓展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推动县农信社“福农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开展“福股贷”股权质押担保业务,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股份融资渠道,探索金融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机制。
2.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因地制宜盘活农业农村特色资源,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和资产参股等多种多样化发展路径。加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力争每个乡镇都有1-2个试点村。鼓励农村党支部创办集体经济入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控制经营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债务。
3.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运行正常。健全完善市、县、乡、村一体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有专职人员、有固定场所、有办公设备、有经费保障、有管理制度的“五有”站点;加强风险防控,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金融服务,加强信息系统风险防控,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安全稳定;强化监督管理,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推进流转交易及市场建设健康有序开展;扩大交易品种,全面落实集体资产资源“应进必进、阳光交易”,推进村级工程发包和涉农建设项目招标与采购等个重要领域纳入产权流转平台交易,全年实现标的额6000万元以上。
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
1.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分级分期开展培训,指导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推进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采取集中审计和交叉审计相结合方式完成审计42个村。
2.巩固三资“点题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整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维护群众利益。重点是改进村集体资金结算方式,全面推行村财非现金结算,防止村集体经济组织坐收坐支问题;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公开不完整、不全面、流于形式问题;整治村集体经济合同公开方式单一、公开内容不到位问题;整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不规范造成集体资产被侵占、流失问题,重点是推进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全部进场规范交易,杜绝线下“人情交易”、暗箱操作等情况;整治民主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3.提升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推行大额收支银行转账、二维码小额收款、集体开支村务卡结算的村财非现金结算工作,实现全过程轨迹监督。建立建宁农信联社福农综合服务平台“银农直联”系统,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户与银行业务系统在线直联,实现村集体资金审批结算方式从线下改为线上,开展2个村银农直连资金在线审批系统试点。
三、加强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管理
1.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服务水平。推广应用省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农村土地承包数据互联互通和“以图管地”。按要求做好土地确权数据更新汇交,将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
2.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推广应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10月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流转合同的填报工作,新增流转合同随时填报。加快建立土地流转合同风险预警提示机制和农村土地流转舆情监测制度,指导督促乡村两级及时研判、妥善处置。持续开展社会资本流转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
3.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持续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加强仲裁员培训。加大案件调处力度,加强与司法等部门协调联动,依法依规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4.规范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持续加强宅基地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审批管理实操进行培训,每季度组织至少1次对乡镇的业务指导,推动审批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宅基地审批平台管理及应用,审批情况要及时录入平台。
四、做优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提升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宣传培训,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指导经营异常名录农民合作社做好移出工作,降低经营异常比率。在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全面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以县域为单位开展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管理服务。
2.创新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式。引导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培育成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支持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和合作社投资兴办企业。
3.实施好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县项目。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基础能力项目建设、创新发展模式和辅导队伍建设等,全面落实好2023年项目扫尾和2024年项目落地,提升新型经营主体主体能力。6月底前完成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录入,继续完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信息的录入采集工作,实行名录制度和动态管理。
4.强化试点示范。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行动,打造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信誉好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样板。
五、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1.全面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选取粮食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推动服务主体由薄弱环节托管向全程托管、整村托管方向发展。全年完成1.8万亩以上生产托管综合服务面积。
2.创新推广服务模式。扩大村经合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联结辖区内个体农机手和小型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服务,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手(小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小农户三方受益。完善农耕服务站托管模式,推行“136”服务运行机制,在建机制、育主体、补短板和规范行业管理、服务标准、延伸服务链条等方面下功夫,争取出成效出样板。
六、抓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继续按照乡村治理“五级书记”抓的工作要求,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面推广积分制,在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推广清单制,每个乡镇不低于2个。积极推广乡村治理数字化“闽治行”,每个乡镇累计不少于3个。
附件:2024年农村改革和农经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2024年农村改革和农经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 |
指标 |
合计 |
濉溪 |
溪口 |
里心 |
黄埠 |
客坊 |
均口 |
伊家 |
黄坊 |
溪源 |
1 |
农村承包地管理 |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2 |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 |
规范设立乡镇服务站点 |
9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3 |
农权类交易额(万元) |
6200 |
800 |
800 |
800 |
600 |
600 |
800 |
600 |
600 |
600 |
|
4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 |
开展集体经济合同公开试点 |
9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5 |
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 |
11 |
1 |
3 |
1 |
1 |
1 |
1 |
1 |
1 |
1 |
|
6 |
深化三资监管 |
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 |
42 |
5 |
6 |
6 |
5 |
4 |
6 |
3 |
3 |
4 |
7 |
村财非现金结算试点(村) |
92 |
10 |
13 |
13 |
10 |
8 |
13 |
8 |
8 |
9 |
|
8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
新增家庭农场组建合作社 |
2 |
0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9 |
支部领办合作社 |
4 |
0 |
1 |
0 |
1 |
1 |
0 |
1 |
0 |
0 |
|
10 |
乡村治理建设 |
累计推广积分制的村 |
82 |
9 |
12 |
12 |
9 |
7 |
12 |
7 |
7 |
8 |
11 |
累计推广清单制的村 |
21 |
3 |
3 |
2 |
2 |
2 |
3 |
2 |
2 |
2 |
|
12 |
累计推广闽治行的村 |
27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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