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28-01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 建统〔2021〕9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4-20
2020年6月至10月,建宁县统计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统计监督检查,分别对里心镇、黄坊乡辖区内部分企业通过国家联网直报平台上报国家统计报表的主要指标上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数据核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统计数据失实。检查的2个乡镇共计10个单位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的统计数据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虚报行为,其中违法比例超过10%的有2家。
(二)原始材料不健全。多数企业财务账册不健全,原始凭证和统计台帐不完整,出库、收支、销售票据等真实性无法验证,影响了统计指标的核查。
二、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县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对福建省建宁华峰矿业有限公司、三明德信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尊福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予以警告、责令整改并处以行政罚款。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针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各乡镇统计站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学习。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和统计从业人员的学习计划,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二)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要树牢统计法治的底线意识、红线意识,结合当前主题教育积极深入辖区内的村(社区)、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底线,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实防线。
(三)推进依法治统,压实工作责任。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始终,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工作任务和措施,协同配合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形成惩戒合力,督促企业规范填报,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建宁县统计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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