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18-1100-2015-00001
- 备注/文号: 建农〔2015〕60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7-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夯实基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处理原则
㈠总原则:先救人、后救物。
㈡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2、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3、充分准备、快速反应;
4、科学决策、措施果断;
5、平战结合、平民结合。
6、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职责
㈠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揭重阳 (县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徐德云 (县农业局党委书记)
卓宜恒 (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高 岱(县农业局副局长)
谢建中(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 丰(县农业局副局长)
邹学辉(县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
谢良群 (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饶学雄 (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乐训权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站长)
王绍清 (县农村环保能源站站长)
聂晓玲 (县食用菌技术推广站站长)
何汉良 (县种子管理站站长)
李崇高(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站长)
冯发华 (县农田建设与土肥技术推广站站长)
廖华明 (县农业局科教股股长)
余添发 (县农业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站站长)
李忠才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张远志 (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林居宁 (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朱小发 (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王宪璋 (中国渔政建宁县大队大队长)
丁美贤 (县畜牧站站长)
张火生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童洪生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方国(县农科教结合办主任)
郑明积(县农村扶贫办主任)
余忠文(县农业项目基地办主任)
姜德前(县农办农村经济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由饶学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宪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㈡领导小组职责
1、当有关安全问题出现时,必须按照预案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工作中发生的问题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做好稳定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安全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通告,将问题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
四、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㈠消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后,安排人员在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和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火情,准确讲清起火部位、地址、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2、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逃离、抢救贵重物资,及时疏散周边人员,迅速清理消防通道,便于消防车迅速到达现场。
3、切断电源,根据情况,正确选用灭火器材自救。
4、做好消防辅助工作,与医疗救护、公安部门等积极配合,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火灾扑灭后,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取证,清理人员有无伤亡,核准受灾物品损失情况,处理好有关事宜。
6、火灾后,应将灾情发生的原因、经过、采取的措施、最终结果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相关部门。
㈡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救至伤员和抢救国家财产。
2、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
3、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现场周围人员疏散。
4、做好现场保护、清理工作。
5、尽快组织恢复生产。
6、事故过后,应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采取的措施,所受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报送相关部门。
㈢盗窃(抢劫)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盗窃(抢劫)事故后,安排专人保护现场,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2、及时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报告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情况。
3、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破案。
4、尽快恢复事故后的工作秩序,整改盗窃(抢劫)事故的防范措施。
5、发生盗窃(抢劫)案之后,应将事件经过和结果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㈣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和随车人员首先应立即向过往车辆或行人呼救,力求以最快速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2、立即拨打或请旁人协助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迅速向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3、保护好现场,防止不法之徒哄抢财物。
4、配合交警做好现场勘测以及后续的裁定工作。
5、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责任、处理经过及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相关部门。
㈤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人员有中毒症状时,应立即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救护。
2、迅速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3、做好食品的收集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诊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将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结果保送相关部门。
建宁县农业局
2015年4月25日
抄送:县安办
建宁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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