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7907-1100-2018-00108 文号溪政〔2018〕68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7-09
标题 溪源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索 引 号 SM07907-1100-2018-00108
文号 溪政〔2018〕68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7-09
标题 溪源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溪源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2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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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村,乡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好我乡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为契机,全面履行交通管理职责,完善乡、村两级农村交通管理体系,通过对农村道路、重点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监管,严厉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推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趋好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执法道路:农村县乡村道路、山区公路。

  (二)重点排查整治路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高落差等隐患路段及事故多发、危险路段。

  (三)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未带头盔驾驶摩托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无证及报废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面包车超员以及农村客运班车超员,集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违法等。

  (四)重点宣传教育群体:车主、驾驶人、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建设。全面履行交通管理职责、任务,构建乡、村两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村劝导站、劝导员作用,组织指导好针对显见性交通违法的教育劝导工作。

  (二)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委会,对辖区临水、临崖、急弯、长下坡、陡坡、高落差等隐患路段及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重点增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高落差路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

  (三)强化道路交通动态监控管理。发挥派出所责任区民警优势,由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和驻村干部逐村、逐路进行烟叶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滚动排查,全面摸底排查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情况,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车辆情况,力求排查彻底,不留死角,坚决依法强制解体已报废但仍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从源头上预防农用车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对重点时段地段通行秩序管理。严格对集市、墟日或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管控,严格对校园周边道路、校车、周末学生班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时段、路段管控,严格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恶劣天气条件下主要路段的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农民群众的特点,在辖区内开展各种适应农村、适合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利用农村集市、圩日等活动,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出行注意事项,教育群众不违法载人,不乘坐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同时利用本辖区交通事故案例,强化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危害性的宣传,提高宣传实效。深入种烟大户、制种大户和笋制品加工企业开展宣传,教育企业负责人、烟农不要人货混装、不要乘坐非客运车辆,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各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打造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势头,确保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管理,狠抓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我乡道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执法和管理责任,严防因管理不到位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各司其责,务求实效。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监管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一个以乡、村的属地监管为横坐标,以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为纵坐标,纵横交叉、责任明晰的网络化监管网络,实现全道路交通安全的全覆盖。

   

   

   

   

   溪源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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