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7130-1100-2018-00122 文号建旅安〔2018〕34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18-11-23
标题 建宁县旅游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索 引 号 SM07130-1100-2018-00122
文号 建旅安〔2018〕34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18-11-23
标题 建宁县旅游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建宁县旅游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3 17:19
| | | |
政策解读:

各涉旅企事业单位:

我县道路交通路况复杂,又逢高速公路、铁路工程同时施工,给我县交通安全带来了较大的压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进一步推动各涉旅企事业单位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全力冲刺年底道安综治“三年提升工程”收官工作,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18〕105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108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补充通知》(闽安委办〔2018〕109号和《建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2018〕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旅游行业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其中11月26日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周,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三、工作目标

以增强全民交通文明素质、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为目标,强化协同共治,瞄准重点路段、重点车型、重点违法群体,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普及、交通违法危害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等宣教工作。坚持条块联动,调动媒体力量,线上线下同声,发动群众参与,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形成社会共识。

四、宣传重点

(一)普及安全常识。阐述“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交通理念,开展景交车、旅游车辆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解读,防御性驾驶、高速公路长下坡、隧道以及冬季雨雪雾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普及。

(二)警示曝光案例。重点针对普通道路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高速公路不按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人上高速公路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行为,以及酒毒驾、“三超一疲劳”(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行为,阐述违法危害性及法律后果,曝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

(三)宣讲严管措施。集中宣传和报道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和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等工作措施及成效,传播“路上的感人瞬间”等文明交通正能量。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各涉旅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召开交通安全宣传月动员部署会,传达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做好冬季交通安全行车的工作要求,分析形势背景,阐明目的意义和工作重点,明确本单位交通安全宣传职责和义务,强化“预防为主、宣传为先”意识,把交通安全宣传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员和具体环节。

(二)发动各类媒体宣传造势。各涉旅企事业单位要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和各类电子媒介等,围绕“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通过刊播交通安全宣传片、文明交通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通过举办文艺晚会、网上直播等,扩大宣传覆盖面。要加大隐患曝光,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活动。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围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提前策划组织,梯次推进实施。继续推进“做福建好车主,成就中华之美”文明承诺公益活动。通过文艺汇演、视频展播、知识问答、文明承诺、志愿劝导等方式,掀起宣传活动高潮。

(四)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各涉旅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近期典型事故案例及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精选制作一批安全行车常识类、违法事故案例类教育警示材料,闽江源生态旅游区要组织安全员和景交车驾驶员,全面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警示和职业操守教育,切实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各旅行社在租用有资质的旅游车辆,在用车前导游应严格核对驾驶员和车辆信息,用车过程中要监督驾驶员是否存在疲劳驾驶情况,确保旅游包车安全。

(五)加强恶劣天气预警提示。A级景区要及时掌握本地天气变化情况,提高交通安全预警能力。特别是一旦遇有恶劣天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实施交通管制,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以及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户外LED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发布提示警示信息,如有需要应加强与气象、旅游部门沟通,及时关闭景区。各旅行社在组团外出要及时掌握目的地天气情况,一旦遇有恶劣天气,要将确保游客安全放在首位,如有需要应停止行程,并向公司和旅游局进行情况反馈。

各涉旅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月期间的图片、图像、文字资料等一手鲜活素材,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新闻报道线索。各涉旅企事业单位于11月26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12月9日前上报宣传月活动总结(含相关图文资料),重大成果和重要活动可随时报送。

联络员:杨莹;联系电话3968018;邮箱:jnxlyj@163.com。

附件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建宁县旅游局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

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1、你让我让大家让,斑马线上莫相撞。

2、行经路口要观望,拐弯示意要礼让。

3、抢一步危机四伏,让一让平安顺畅。

4、斑马线上让一让,你我安全路顺畅。

5、挣金山,挣银山,交通安全是靠山。

6、遵守交规得平安,道路畅通保安全。

7、一次侥幸暗藏一次危险,一分自觉保证一份安全。

8、多一些谨慎,多一些安全。

9、一身安危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

10、宣传交通法规,提高交通意识。

11、交通安全抛脑后,交通事故在前头。

12、平安是金,爱自己;远离车祸,爱生活

13、全车安危系一身,疲劳驾驶要不得。

14、手握幸福通行证,心守安全生命线。

15、您的亲人盼您开车平安归来。

16、开文明礼貌车,愿一生无事故。

17、请您当心,跨越护栏就是生命的悬崖

18、人勤车听话,人懒车出岔

19、谨慎驾驶,保证安全。

20、要遵守交规,不要乱行乱停。

21、宁绕百步远,不冒一步险。

22、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23、酒后驾车不安全,紧记心中保万年。

24、无照开车是玩命,十次玩命九丧生。

25、最大的浪费是事故,最大的节约是安全。

26、遵交通,惜生命,“保险”赔钱不赔命。

27、实线虚线斑马线,都是道德考量线。

28、人行车行安全行,你好我好大家好!

29、飙车一时爽,出事自遭殃。

30、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31、你慢点,我让点,不和红灯抢亮点。

32、事故只有一秒,伤害伴随一生,与其事后忏悔,不如当初谨慎。

33、莫以飙车论英雄,文明驾驶最光荣。

34、多停,多让,路畅,心欢。

35、只有把握路的方向,才能到达爱的港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