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4-1100-2019-00010
  • 备注/文号: 建教〔2019〕34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4-18
关于印发《建宁县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建教〔2019〕34号
来源:建宁县教育局 时间:2019-04-18 09:22

各中学、中小(校、园):

现将《建宁县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照预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各校要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学校防汛应急预案、成立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424日前将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和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上报教育局安全股。

联系人:吴国伟;联系电话:3982332;电子邮箱:jnjyjaqg@163.com

附件:建宁县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建宁县教育局  

2019418日 

 

 

 

 

建宁县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做好全县教育系统防御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预防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学校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事件带来的危害,保护全县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建宁县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发布流程和工作细则》、《建宁县汛期预警信号播发规定》、《建宁县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为全县教育系统内的学校防汛防灾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各校(园)要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实施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建宁县教育系统暴雨、台风、洪涝、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 防汛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采用分工负责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校为主,谁主管,谁负责。

(二) 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抢结合的原则。

(三)防汛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三、组织领导与分工负责

县教育局设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防汛工作。实行局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长:县教育局局长,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防汛工作。

副组长:县教育局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全县学校的防汛工作。

县教育局各股室(站)负责挂包学校的防汛工作。(见附件《教育局防汛挂包学校安排表》)。

四、预防和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当气象部门预报和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和台风灾害信号时,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各学校做好相应准备。

2、灾害信息: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以及财产、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灾害发生后,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教育局领导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实灾情后续报。

3、预防预警准备和保障工作

思想准备:各学校要将防汛、避险、自救、逃生等常识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内容,要加强防汛防风知识宣传,组织开展避险逃生演练,增强师生预防台风、洪水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组织准备:教育局、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抢险队伍建设。

联络准备:县教育局办公室要编制抢险救灾责任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值班电话和主要责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录,并制定管理制度,经常进行核实、更新。

工程准备:校安办和相关学校要及早完成危险边坡、排水通道的加固和疏浚工程建设,提前做好危险建筑、悬挂物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预案准备:各学校要制定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物资准备: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灾物资,合理配备资源,以备急需。

五、防汛()应急响应

(一)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暴雨、台风等级、洪涝灾害程度和上级规定,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蓝色预警、一般事件)、Ⅲ级(黄色预警、较大事件)、Ⅱ级(橙色预警、重大事件)、Ⅰ级(红色预警、特别重大事件)。

2、进入汛期,各学校要加强值班,高度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和上级通知,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二)Ⅳ级(一般事件)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2小时内降水量将达到50毫米,或者已经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水可能持续。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学校组织24小时值班,领导上岗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各校检查各自防汛应急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3、各校组织力量清疏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4、各学校加强对临时建筑、建筑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房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三)Ⅲ级(较大事件)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6小时内降水量将达到50毫米,或者已经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水可能持续。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县教育局防汛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到位指挥,挂包责任领导迅速深入学校到位到岗,指导学校做好防汛各项工作,挂包学校领导住校坐镇指挥,认真落实好防汛各项工作。

2、各校领导上岗带班,研究部署工作。

3、提示学校做好防雨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县教育局办公室通知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的儿童。

5、县校安办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设施或其他临时设施,通知有关单位、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疏散学校低洼区域易浸物资,避免财产受损。

6、已被民政部门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应开放,并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和赈灾救济工作。

7、学校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四)Ⅱ级(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50毫米以上,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到位指挥,全面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副组长到岗协助组长做好相关指挥协调工作。

2、各校校长防汛防风责任人到岗,根据各自职责启动应急预案,在继续做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之上,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时,县办公室通知全县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的儿童。

(五)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超标准洪水,堤、坝、涵、闸、路、桥等重要基础设施出现险情或溃决、坍塌;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100毫米以上,县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在继续做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之上,各校立即启动防汛防风抢险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随时根据上级指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县局办公室通知所属各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的儿童。

3、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首先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后,县教育局应及时通知相关学校,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首先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后,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相关学校,同时报告市教育局。

县抢险救灾组和相关学校应迅速组织淹没或危险区域内人、财、物转移,必要时学校直接向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援助,并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凡乡镇学校,先向所在乡镇政府报告,再由所在乡镇政府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援助。

4、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配合县防汛抗旱办公室,做好对所属学校组织运力,安排调度车辆,保证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工作。

5、县教育局负责对所属学校组织力量配合公安、交警疏散人员、维护交通秩序,保持抢险现场交通通畅和秩序稳定。

6、县教育局配合县卫生部门,做好对所属学校组织医疗救护队开展现场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7、县教育局财务股在县防汛抗旱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分别负责对所属学校组织抢险救灾物资与器材的供应。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

1、各校汛情、风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2、信息的报送要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全面准确把握,先报基本情况,后抓紧补报详情。

3、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负责将收集到的特别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立即上报市教育局领导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七)应急响应结束

当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抢险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表彰并向县政府推荐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视情况变化对预案做出相应修改,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

各校要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相应实施方案,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县教育局防汛挂包学校安排表

 

 

                         建宁县教育局

2019418

 

 

 

 

 

 

 

建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418日印发

 

附件:

教育局机关干部防汛挂包学校安排表

防汛挂包学校人员

挂包学校

吴建辉

朱贵明  林中禄

   

徐宏文  李玉婷

城关小学

 

智慧泉幼儿园

姜松南

刘方贵  张金聪

   

李春良  吴泉荣

实验小学

宁千辉

黄坊中小

廖海成

陈东丽

实验幼儿园

杨龙明

溪源中学

阮承富

溪源中小

王清娥

林业幼儿园

 

黄周武  黄爵华

   

罗德辉  刘成贵

第三实小

 吴国伟

黄埠中学

 叶新望

黄埠中小

鄢建明

 黄昌贵

特殊教育学校

 黄思发

客坊中学

 肖洪文

客坊中小

 黄慧珍

民主幼儿园

曾福星

  王名辉  董宁生

城关中学

                邹建英

第二实小

陈文希

 吴朝胜

均口中学

 范锦军

均口中小

 杨先福

伊家中小

 肖庆香

河东阳光幼儿园

夏洪毅

叶润珍

城关幼儿园

聂德强  邹李斌

   

宁源昌  范英清

里心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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