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901-0100-2022-00016
  • 备注/文号: 濉政文〔2022〕69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6-26
关于深入开展黄花梨采摘季节农用三轮车载人和车辆人货混装专项整治的通知
濉政文〔2022〕69号
来源:濉溪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06-26 11:08
农场、各村民委员会:

目前已进入黄花梨等水果采摘季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今年将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黄花梨采摘季节农用三轮车载人和车辆人货混装专项整治行动,农场和各村要总结往年好的经验做法,再接再厉,继续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农用三轮车载人、车辆人货混装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治工作时间

20227月1日—8月31日

二、整治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动员部署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镇村“二级全覆盖”。镇里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及城关派出所负责人为副组长,镇安监办、道安办、农机站负责人及各村主任为小组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宣传

场、村要以镇包村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志愿服务者等人员为宣传骨干,根据采摘时期农户早出晚归的生产生活特点,深入农户家中开展入户宣传、深入种果和收果大户中开展面对面宣传、深入采摘工集散地开展点对点宣传,要利用好农村交通劝导站的作用,发动专兼职劝导员上路开展劝导,要在梨果运输的主要道路显眼位置上挂宣传横幅,提醒群众遵守交通规则,要利用集市、圩日等民众集中活动,开展农用三轮车载人、车辆人货混装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可以通过放映交通安全警示片的方式,警示农户不违法载人、不乘坐三轮车、不乘坐载货车辆等。各场、村要利用好“两微一信”宣传平台,通过发送农村安全行车常识、短信提示和事故案例警示等信息,提高农民群众的道路安全意识。各场、村要在交通要道及水果主产区要悬挂的宣传标语、宣传单、宣传短信等要简明直白、通俗易懂。通过在全镇范围内的广泛深入宣传,营造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摸底排查

农场、各村要摸底排查本辖区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情况,杜绝隐患车辆上路,从源头上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全面严密整治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派出所、道安办、安监站、农机站等相关所站经常性地上路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要利用好农村交通劝导站的劝导作用,在早晚农户出行高峰时期开展安全劝导。派出所、交通部门继续加大路面和源头交通管控力度,在落实日常路查路检的基础上,严格对农村集市、圩日等民间重大活动和梨果采摘出行高峰等重点时段进行管控;镇安监站、道安办等部门要对事发多发路段、危险路段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派出所、安监站、道安办、农机站等部门要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通过综合执法对农用三轮车载人、车辆人货混装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加强警示曝光

对违法载人的农用三轮车和人货混装的车辆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拘留的坚决拘留,县电视台将跟踪曝光,形成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形成严查严管的整治氛围。

三、整治工作要求

有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违章车辆要依法从严处置,杜绝人情执法,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说情、干扰执法,否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予以通报,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内容。

附件:濉溪镇黄花梨采摘季辖区划分责任人名单

 

                       濉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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