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19-0100-2022-00052
  • 备注/文号: 建交程〔2022〕20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1-04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建交程〔2022〕20号
来源: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11-04 10:15

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为有效应对普通公路桥梁可能出现的险情和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救工作,确保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发生时抢救工作做到反应迅速、措施得当、保障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普通公路桥梁险情和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普通公路桥梁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修《建宁县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认真抓好落实。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2114

   

  

  建宁县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全县普通公路桥梁可能出现的险情和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救工作,确保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发生时抢救工作做到反应迅速、措施得当、保障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普通公路桥梁险情和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普通公路桥梁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交通部规章规范及省、市、县与桥梁突发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的要求。

  各乡(镇)应结合各自管养桥梁状况和工作特点制订相应的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处置工作在县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在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发生时,普通公路桥梁管养单位接报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在向县级人民政府和地方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突发事件情况的同时,应第一时间赶到事件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普通公路桥梁在维修加固、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险情,或发生坍塌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一)根据应急工作制度和要求,设立县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长:曾进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邹文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宁分中心主任)

黄健豪(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罗清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章腺(建宁县运输发展中心、县地方海事处负责人)

 员:徐来明(建宁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阮晓松(建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傅亦工(县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

 (县交通运输局安办主任)

张国彬(建宁县交通基础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安办副主任)

揭贵女(建宁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主任)

顾新一(建宁县交通工程站副站长)

杜良晨(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县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及时了解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及时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通报突发事件的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建议;负责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各乡(镇)应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按全县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单位有关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工程站,主任由工程站副站长兼任,成员由工程站、农路中心、质监站、安办的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各成员的联络,传达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现场的情况收集,及时传达上级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对外信息发布,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等。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各乡(镇)负责管辖区范围内所有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检查检测,加强养护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并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主持并参与危桥加固改造项目的方案选定、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各乡(镇)应建立健全普通公路桥梁数据和技术档案,为桥梁预警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在日常桥梁养护工作中,认真执行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对于特大桥、大桥和被评定为3、4、5类的桥梁,应指派专人进行监管,同时对3、4、5类桥梁应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限载限速等措施,并分别制定应急交通组织方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交通组织工作井然有序。

  县局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桥梁出现重大险情和桥梁发生垮塌事故两种。对于桥梁发生垮塌事故时,应及时启动抢险救援的响应程序。对于桥梁出现重大险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启动以下响应程序:

  1.一旦桥梁发现重大险情后,乡(镇)应立即向县政府、县交通运输局汇报情况。

  2.县交通局接报后立即安排工程技术人员赶赴险情现场,会同各单位的技术人员对桥梁的病害进行详细的检查,并通过桥梁管理信息系统对桥梁技术现状进行评定。

  3.根据评定出的桥梁技术现状,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的规定采取相应应急措施。1、2类的桥梁,管养单位应加强观测,注视桥梁病害的发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3类桥梁酌情进行交通管制;4类桥梁及时进行交通管制,如限载、限速通过,当缺损较严重时应关闭交通;5类桥梁应及时关闭交通。

  4.应进行交通管制或关闭交通的桥梁,领导小组应将桥梁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和管制关闭的原因向县政府、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汇报。同时在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告管制消息。

  5.交通管制或关闭交通的设施由桥梁管养单位负责落实,交通管制应按事先制定的交通组织方案实行,管制工作由桥梁管养单位报请县政府由交警部门负责。

  6.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尽快就桥梁的加固维修改造方案进行设计,对于技术复杂的桥梁,可请高校等科研机构参与。设计完成后,按危桥加固改造的建设报批程序尽快上报批复,方案批复后尽早组织实施,及时改善桥梁技术状况,恢复交通条件。加固改造完成后,视桥梁的重要程度,可对桥梁进行必要的检测,以验证加固改造后桥梁的承载能力。

  ()各乡(镇)负责管辖区范围内所有普通公路的日常养护维修、检查检测,加强养护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普通公路养护在道路技术状况衰减初期,在最适当的时机,应用最适当的预防性养护措施,以最小寿命周期成本、最大程度延缓路况退化。一般分为三类:一是预防性养护,在路面状况良好的情况下,采取一些必要的技术手段,使路面功能一直保持较好的状态,如路面出现轻微裂缝,进行沥青灌缝等措施,是一种有计划的养护;二是改正性养护,在路面已经出现病害时,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三是紧急养护,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的养护,如突来的台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给道路造成巨大的损害,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害,为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和安全对路面出现的坑槽、塌陷进行紧急处理,保障道路畅通。

  预防性养护措施的选择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技术有效性。即预防性养护措施在技术上是满足要求的,能够满足路面状况、交通量等的技术要求,且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预防性养护性能。

  2.经济节约性。在满足技术有效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选择成本低的预防性养护措施。

  3.性能服务性。即采取的预防性养护措施是符合工程特点的,能满足服务的普通公路用户对预防性养护路面使用性能的特定要求。

  四、后期处置

  (一)应急响应程序结束:普通公路桥梁加固改造完成病害隐患消除,恢复交通或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二)总结建议:领导小组应对应急响应期间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进行整理,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件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三)向上级政府、部门汇报总结材料。

  (四)总结在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五)对各普通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的桥梁应急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作出评价。

  (六)对在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本预案由建宁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并解释

  六、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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