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909-01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 伊政〔2024〕15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伊家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29
伊家乡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5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伊政〔2024〕15号
来源:建宁县伊家乡 时间:2024-04-29 14:54
 李红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居民区增设消防设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乡将依照职责范围指导各村加强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深入辖区住宅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面对面向群众普及初期火灾应急处置、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知识;督促各村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提高初起火灾扑救的能力


领导署名:黄平         

  联系人:段俊霞

联系电话:18259775393


                    伊家乡人民政府

                                 20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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