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907-0100-2024-00015
- 备注/文号: 溪政〔2024〕29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26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居民区增设消防设施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乡认真研究,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履行责任,并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转变观念,树立消防安全意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加大消防安全意识的宣传力度,让居民了解防火常识、逃生技巧等基本知识,学习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如何合理摆放易燃物品等消防安全知识,从而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
二是结合目前正在实施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在居民区、老旧小区增设消防栓等设施,完善基础设施配置。
三是加强安全检查力度与频次。联合村建、安监、消防等多部门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与频次,定期对老旧小区与孤寡老人居住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领导署名:魏英贤
联系人:李硕
联系电话:13067010033
溪源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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