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907-01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溪政〔2025〕24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31
溪源乡人民政府印发《清明节期间重点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溪政〔2025〕24号
来源:建宁县溪源乡 时间:2025-03-31 08:43

各村委会、乡直(属)各单位、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群众祭扫、出行安全有序,根据全市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工作暨市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议精神、《关于清明节期间重点安全风险管控的提示函》等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清明节期间重点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请各村委会、乡直(属)各单位、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溪源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清明节期间重点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原则,针对清明期间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风险,落实精细化管控措施,确保实现“零较大事故、零亡人火灾、零重大舆情”目标。

  二、组织领导 

  清明节安全风险管控指挥部:

  总 指 挥:陈俊飞(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总指挥:魏英贤(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 总 指 挥 :杨麟祥(乡人大主席)

                林兴旺(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刘家盛(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 单 位 :派出所、安监站、林业站、民政办、村建站、农机站、公路养护站、消防所、综合执法大队、各村

  三、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领域

  1.强化路面执法管控

  由派出所牵头对全乡道路开展全天候巡查,重点整治“三超一疲劳”、酒醉驾等违法行为。

  2.重点路段隐患治理 

  ①各村对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实施“一点一策”管理,隐患点需设置警示标识。

  (二)消防安全领域

  1.祭祀活动管控

  ①各村公墓实行“分片包干”制度,每日需安排专人负责值守。

  ②护林员需加强林区的巡护频次,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农事用火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审核。

  2.重点场所整治

  ①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的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景区、宗教场所、民宿等重点场所配备齐全消防设施;禁止携带火种、手机等可能引发火源的物品进入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等重点场所。

  ②开展“生命通道”清障行动,整治占道停车、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确保消防通道100%畅通。

  3.特殊群体防护

  ①建立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管理台账,落实“邻里守望”帮扶。

  ②各村要积极组织“敲门行动”入户开展用火用电安全宣传。

  (三)笋竹企业安全生产领域

  1.‌隐患大排查整治

  由乡安监站牵头,对全乡笋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对消防设施、生产锅炉、行吊、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开展安全检查。

  2.‌生产全过程管控‌

  ①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宣誓”制度,每日开工前由车间主任带领员工进行5分钟风险辨识。

  ②规范竹屑废料处置,划定集中堆放区,落实“当日产生、当日清运”要求。

  3.设备维护与检测​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润滑、调试等维护工作。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零部件,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保障措施

  1.宣传保障:通过“村村响”每日3次播放安全提示,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

  2.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200套,设置临时医疗点1处。

  3.纪律保障: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乡纪委、党政办将开展专项督查,对失职行为严肃问责。

  附件:1.溪源乡安全风险要素分布图

        2.溪源乡清明期间值班安排表

        3.溪源乡各村清明期间值班安排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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