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907-1700-2017-00080
- 备注/文号: 溪委〔2017〕60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11-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党支部:
为更好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全乡范围内探索更加便捷、务实、有效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方式,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力。经研究,决定在农村各党支部普遍建立党建微信群,依托微信群开展以“微党课、微活动、微管理、微服务、微典型”为主要内容的“五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全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现场推进会精神,把党建工作与新媒体技术相结合,推广“互联网+党建”做法,按照“统筹谋划、分类实施”的思路,在农村党支部中全面创建党建微信群,广泛开展“五微”活动,确保每个党支部100%有党建微信群,60岁以下党员100%加入微信群,使之成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新载体,传播党的思想理论、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阵地,学习弘扬先进典型、推进党内民主的新平台,不断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二、活动内容
1.定期组织学习,上好“微党课”。党支部通过党建微信群每月定期组织党员观看专题纪录片、文献片、革命历史和爱国主义题材等影视作品,或推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学习辅导资料。引导全体党员在微信群中,通过文字、音频、视频等方式,互动交流、互进互促,谈体会、谈感受,增强学习实效。
2.丰富党内生活,开展“微活动”。党支部通过党建微信群,针对不同类型、年龄、文化层次党员特点,每季度至少发布一批党员集体活动项目,可以是集中培训、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集体活动,也可以是才艺展示、知识竞赛等党员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要发动党员积极参与,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3.畅通议事渠道,推行“微管理”。党支部通过党建微信群,采取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定期发布“三会一课”活动阶段性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困难党员帮扶、党员奖惩情况、民主评议评定等次、流动党员党费收缴等党支部近期工作,以及落实村事务、解决群众热点问题等情况。同时,视情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拓宽民主建言空间,畅通民主表达渠道,发挥党员参与决策、监督、评议等方面作用,不断提高党务公开水平。
4.加强党内互助,提供“微服务”。党支部通过党建微信群,为党员提供政策咨询、互助帮扶平台,对可以线上解答的党员个人难题,鼓励其他党员帮助答疑解惑;对需要线下操作的党员和群众个人难题,设立“心愿箱”,动员其他党员自愿认领,帮助开展线下事务代理代办等服务。
5.开展创先争优,培育“微典型”。主要是通过党建微信群,及时挖掘宣传一批扎根基层、履职尽责、业绩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以及在平凡岗位和日常生活中涌现出来的身边先进典型。发动党员群众宣传身边的正能量,让党员群众了解发生在身边的感人故事,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
各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启动相关工作。要采取横幅、展板、会议等形式,对运用微信开展“五微”活动做法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踊跃配合。
(二)组织实施(2017年10月21日—10月24日)
各党支部要规范党支部微信学习群建立流程、建群要求、成员范围、管理员职责等,并统一以党支部名称命名(如XXX党支部党建微信群),由各党支部书记担任群主。同时,在村务公开栏粘贴党支部微信群二维码,便于全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实名制方式加入党支部微信群,并适当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各党支部要把握好微信群的活动内容,按要求组织上好“微党课”、开展“微活动”、推行“微管理”、提供“微服务”、培育“微典型”。
(三)总结提升(2017年12月15日-12月31日)
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运用好微信开展“五微”活动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让成果在经常性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确保取得实效。12月27日前,各党支部要将工作总结报送乡党政办。溪源乡党委将不定期对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其作为年终考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微信群的建立、管理和使用工作。各党支部要做好党建微信群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办法、活动纪实、督查指导等配套制度;党建微信群要定期向党员传达各级党委重大事项、会议精神,加强工作指导,防止“党建微信群”形同虚设;各党支部书记要具体抓,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党支部建立党建微信群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做好宣传培训。党建微信群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服务党员群众的重要平台。各党支部要广泛宣传建立和使用党建微信群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党员干部要带头使用党建微信群,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帮助广大党员掌握使用方法,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党建微信群的影响力。
3.强化运行监管。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建微信群的运行监管和群内信息监管,明确2-3名群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以党支部名义在群内发布的信息,须经党支部书记审核同意;在线征求到的党员意见和建议,要经党支部书记审核后逐一反馈;党员加入党建微信群,实行实名制。要落实《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对不当言论和违法违规信息及时撤销,对违反规定发布信息的党员,要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纳入党建考评。将支部运用微信开展“五微”活动情况纳入各村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作为各村年终基层党建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同时,群管理员要负责做好党员参与党建微信群活动的相应记录,作为年终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中共溪源乡委员会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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