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3-0100-2019-00011
  • 备注/文号: 建工信综〔2019〕66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6-06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建工信综〔2019〕66号
时间:2019-06-06 09:15

各股室,直属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明工信综〔201928号)和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委办〔20192号)精神,现就我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1日至30日,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如下:

(一)主题宣传活动。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深入民爆公司开展宣讲,推动企业切实做好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课”,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发动民爆公司、闽源电力、金铙山建材公司组织职工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参观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引导职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组织民爆公司、闽源电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挖掘、宣传推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四)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督促指导民爆公司、闽源电力强化应急管理,结合企业实际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演练检验预案有效性并及时修订完善,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害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做好“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 

“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

”同步启动,12月结束。活动内容如下:

(一)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及时报道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典型经验、做法宣传,动员广大企业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曝光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隐患及事故案例,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强化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二)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宣传活动。按照局“三定”安全工作职责,重点结合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监管等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

(三)强化网络监督作用。利用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相关人士积极举报,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挖掘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加强整改完善,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县工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局相关活动。

(二)提升活动实效。要加大“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的统筹指导,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取得实效,积极营造全员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及时做好活动情况报送和总结。活动期间,请有关企业和直属单位于每周三上午前向我局安全股小官报送本周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629日前向我局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请局安全股6月份每周三下午17点前向市工信局和县安办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

 

 

附件1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

       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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