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15-01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 建建综〔2021〕4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1-06
建宁县住建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建建综〔2021〕4号
来源:建宁县住建局 时间:2021-01-06 16:44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站),有关企业:

岁末年初历来是各类事故多发、易发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站),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安委明电〔202031号)以及12月22日全省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视频会议要求,切实做好我县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如下:

一、强化施工安全

(一)全覆盖检查危大工程。全面深入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全面检查危大工程制度落实情况对没有履行程序的危大工程一律停工,切实落实“隐患当事故处理”原则,切实做到“规范和标准形成习惯”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站),有关企业要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宣传落实到每一项工程当中。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对项目危大工程全覆盖检查,施工单位要对承接项目的所有危大工程全覆盖自查,局属相关股室所站要在春节前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抽查,3月底前全覆盖检查。

(二)全面检查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在岗履职情况。项目业主为第一责任人,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总监和安全员的在岗履职情况、发现未履职到岗或隐瞒做假的,一律通报、列入黑名单。所有的工地对项目经理、总监和安全员等统一标识,名单上墙公示、人员挂牌上岗、佩戴明显标记,即日起全面落实。

(三)及时整治长期停工项目,对长期停工的项目,局属相关股室所站要及时组织拆除塔吊、升降机、脚手架、高空悬挂物等,切断生产电源,加强巡查值守,确保工地和周边安全。

二、强化房屋安全

(一)抓紧完成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全面复查复核。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全面复查复核排查,确保完成第一阶段任务。

(二)加快处置已排查出重大安全隐的房屋。加快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的长效处置,加快“见底清零”。

三、强化燃气安全

开展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燃气企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与处理机制,以及燃气企业瓶装送气服务和配送车辆管理等情况。

四、强化消防安全

(一)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对影院、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餐厅、城市综合体、地下空间等公众聚集场所,把好消防设计、施工关,增强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源头治理能力。

(二)部署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局属相关股室所站要针对施工现场、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强化施工现场用电、电焊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督促物业开展小区消防设施日常巡查检查。检查施工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占压或者破损燃气管道。历史建筑要结合修复改造工程,配齐消防设施设备。

五、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条例要求,规范做好生产经营工作,局属相关股室所站要结合本次检查,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六、强化疫情防控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站),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落实好防控措施,扎实做好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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