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13-0100-2021-00018
- 备注/文号: 建人社〔2021〕24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3-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各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等三方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推动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作为企业与职工凝聚合力、共担风险、过渡难关、共谋发展的制度保障,把推动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作为维护权益、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制定劳动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强大合力,认真组织开展好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进一步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各有关企业要对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总结经验,及时统计数据,并于4月9日前,将“要约行动月”活动情况总结书面材料和《2021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及建制情况表》,报送至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和县总工会权益部。
联系人: 谢琼涛(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 3959882
王 琳(县总工会权益部 ) 3986651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宁县总工会
建宁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建宁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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