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902-0100-2024-0005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10
关于印发《溪口镇2024年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建宁县溪口镇 时间:2024-04-10 16:53

半元村、渠村、枧头村、马元村

根据《建宁县2024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建消安委〔2024〕7号)文件要求,溪口镇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溪口镇2024年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溪口镇2024年微型消防站建设

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各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和管理,切实发挥微型消防站在处置初期火灾时应有作用,着力提高全县农村地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火灾自防自救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溪口镇2024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全镇初期火灾应急处置和村民自防自救能力,主要内容包括:2024年于全镇4个行政村(详见附件1)建设“一村一队一泵”的村级微型消防站,配齐必要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制度措施上墙、人员在岗在位。

二、资金安排

各村要因地制宜制定经费保障措施,切实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每处村级微型消防站投入不少于1万元。全县农村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纳入省、市、县202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给予每村5000元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镇统筹补足。项目建成后,器材装备日常维护保养费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各村应加强项目建设资金、更新维护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

工作步骤

即日起202410结束,分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329日)。村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和建设标准,特别是要明确建设经费来源及器材装备增配方式相关情况应形成会议纪要

全面建设阶段(202441日至2024930日)。各村参照《建宁县微型消防站分类分级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附件2要求,对本年内需完成建设的村级微型消防站按序推进项目选址、装备采购、制度上墙、挂牌运行等事项,对值班值守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装备操作培训,确保各村级微型消防站面对本村内初期火灾时会操作、能处置、起实效。县消安委办将组织工作组通过调研走访、督导通报、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推进建设进展通报表彰好的做法,总结分析共性问题。

(三)集中验收阶段(2024101日至20241031日)。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及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验收进度,县消安委办将组织验收工作组,根据各行政村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开展实地验收。验收情况将纳入各村年度消防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开展村级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与我农村火灾实际的有效结合,各村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目标,务求治理实效。

强化统筹协调,健全管理机制各村应加强协作,定期研究村级微型消防站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要做好工作指导和帮扶,消防所、派出所要发挥好末端优势,将此次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改造任务稳步推进。

注重建设成效,确保任务完成各村要及时总结村级微型消防站在建设和实际运行维护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果,特别是要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提质增速。各村自4月起每月1日前报送2024年各地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进展统计表(附件2)及月工作小结。

附件:1.建宁县微型消防站分类分级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2.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进展统计表

 

 

 

 

 

附件1

建宁县微型消防站分类分级建设指导意见

(试行)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和社区(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单位和社区(村)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制定本意见。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和已经建立专职消防队的社区(村)外,其他社会单位和社区(村)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志愿消防队伍,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分类分级

微型消防站分为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和单位微型消防站两类。

(一)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分级

1.人口在2000人(含)以上的社区(村)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2.人口在500人(含)以上2000人以下的社区(村)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3.人口在500人以下的社区(村)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4.城市建成区内的居民住宅小区宜建立微型消防站,其中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居民住宅小区宜建立一级消防站,未设消防控制室的居民住宅小区宜根据小区规模大小建立二级或三级微型消防站。

5.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小区合建微型消防站。

(二)单位微型消防站分级

1.设置消控室的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2.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且员工人数在20人(含)以上的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3.未设置消防控制室和员工人数在20人以下的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1微型消防站分级标准

分类

分级

界定标准

社区(村)微型消防站

村一级站

人口≥2000

村二级站

2000>人口≥500

村三级站

人口<500

单位微型消防站

单位一级站

设置消防控制室

单位二级站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且员工人数≥20

单位三级站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且员工人数<20

三、站点选址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

(二)微型消防站可与消防控制室、社区(村)服务中心、治安联防值班室、物业服务办公室等场所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三)住宅区面积较大的或有自然村的社区(村)应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微型消防站执勤分点。

(四)厂(场、园、院)占地面积较大,且单体建筑较多的单位应合理设置微型消防站执勤分点。

(五)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使用或者管理的,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但各单位应分别设置微型消防站执勤分点。

四、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满足灭火应急处置“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确有困难的,可将保安员、巡逻员、楼层管理员等纳入微型消防站队员。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值班员、消防员等岗位,每班次在岗人数要求不应少于6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可以自行或者联合招募在本地常住的志愿消防员,主要从村干部、治安巡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驻村警员或者村民等人员中选取。配有消防车辆的单位应设驾驶员岗位,可根据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规模设置班(组)长等岗位。站长一般由社区(村)的消防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

(三)社区(村)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具备“两能、三知、四会”工作能力。“两能”即:能发现辖区常见火灾隐患、能维护保养常用灭火器材;“三知”即:知道辖区消防水源和道路、知道辖区重点场所位置和火灾危险性、知道辖区重点建筑功能和布局;“四会”即:会组织疏散村(居)民、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移动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具备“两能、三知、四会”工作能力。“两能”即:能发现场所常见火灾隐患、能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三知”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四会”即: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固定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装备配备

(一)在充分利用建筑消防设施的基础上,微型消防站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满足本区域、本单位内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逃生的需要。

(二)微型消防站应合理布置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放置点,满足微型消防站消防员能够及时从器材放置点到达事故现场。

(三)每处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放置点应配备灭火器、强光照明灯具、安全警示标志、喊话器、破窗锤、自救呼吸器等装备(装备配备标准参照附录B和附录C),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还应配备符合要求的防爆器材。

(四)微型消防站应设置消防员应急装备储物柜,放置消防员所需的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和基本防护装备等(装备配备标准参照附录B和附录C)

六、工作职能

(一)微型消防站承担本单位、本区域初起火灾扑救任务,并负责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微型消防站应当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参与本单位、本区域周边区域的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灭火处置工作。

(三)微型消防站应制定日常防火检査巡査、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明确日常排査、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査等程序。

(四)微型消防站应当安排人员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査,根据有关规定和区域实际,确定检査巡査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五)日常防火检査巡査的主要内容包括: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重点部位值班值守情况等。

(六)对防火检查巡査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消除,无法当场整改的,要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消除。同时,釆取管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七)微型消防站要在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的指导下,结合单位(辖区)实际,制作微型消防站活动记录本,检査巡査情况应在记录本上记录。

(八)微型消防站应制定灭火应急救援行动规程和定期演练制度。

(九)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救援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知晓疏散逃生路线,掌握紧急避险知识。

(十)微型消防站应制定灭火应急救援和疏散预案,定期开展训练演练,提升微型消防站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

七、执勤训练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分班编组执勤。

(二)微型消防站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当立即出动赶赴现场处置。消防救援机构调动微型消防站参加邻近单位和区域灭火工作时,应当立即出动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制定体能和消防技能训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成员开展体能和消防技能训练,其中技能训练每月不少于半天,每年累计不少于6天。

(四)微型消防站应当按照辖区消防救援机构的统一要求,参加消防法规、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业务培训,积极参与消防救援机构组织的灭火救援演练。

八、日常管理

(一)微型消防站由组建单位(单位、社区、行政村)统一管理。经费保障、岗位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等由组建单位(单位、社区、行政村)统一负责。

(二)微型消防站的组建单位(单位、社区、行政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包括消防安全教育、防火巡查、灭火技能训练、值班备勤、器材装备维护管理和灭火疏散演练等内容在内的日常管理制度。

(三)微型消防站应当收集整理本单位、本区域的水源道路、建筑物(辖区)总平面布局图和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出口、重点部位布置图等相关资料。

附录A

微型消防站备案表

微型消防站名称:                            编号:                  

基本情况

微型消防站类型

□社区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 □单位微型消防站

建设管理

单位名称

 

建成日期

 

   

 

值班电话

 

站房建设

形式

□与社区服务中心合用

□与消防控制室合用

□单独建设

□其他建设方式           

站房面积

(平方米)

 

队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站内职务

社区(单位)兼任职务

联系电话

 

 

 

 

 

 

 

 

 

 

 

 

 

 

 

 

 

 

 

 

 

 

 

 

 

 

 

 

 

 

 

 

 

 

 

 

消防装备

器材配备

小型消防车

(辆)

消防摩托车(辆)

灭火器

(具)

消防水枪

(支)

消防水带

(盘)

 

 

 

 

 

消防头盔(顶)

灭火防护服(套)

灭火防护靴

(双)

外线电话

(部)

手持对讲机

(台)

 

 

 

 

 

其他消防装备、器材

消防装备

器材名称

 

 

 

 

配置数量

 

 

 

 

消防装备

器材名称

 

 

 

 

配置数量

 

 

 

 

备注:

注:1.编号规则为:S(D○○□□□,S代表社区(村)微型消防站,D代表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为乡镇序号,□□□为微型消防站序号。如,S01001。(乡镇序号:01均溪镇、02华兴镇、03石牌镇、04屏山乡、05吴山镇、06济阳乡、07武陵乡、08谢洋乡、09桃源镇、10上京镇、11太华镇、12建设镇、13广平镇、14奇韬镇、15文江镇、16梅山镇、17湖美乡、18前坪乡)2.微型消防站自建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备案。3.微型消防站有关照片要同时备案存档,主要反映微型消防站整体外观、车辆、装备器材、人员等情况,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附录B

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标准

序号

类别

器材名称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配备标准

配备要求

配备标准

配备要求

配备标准

配备要求

1

灭火

器材

消防水枪19mm

4支/站

4/站

4支/站

2

ABC型干粉灭火器(≥4公斤装)

10/站

8具/站

6具/站

3

强光手电

4把/站

2/站

2/站

4

消防水带65mm

10条/站

10条/站

10条/站

5

机动消防泵

11匹马力)

1台/站

1台/站

1台/站

6

二分水器65mm

2个/站

1个/站

1个/站

7

消火栓扳手

2把/站

2/站

2/站

8

储油桶10L

2桶/站

1桶/站

1/站

9

6米拉梯

2把/站

1把/站

1把/站

10

破拆

器材

绝缘剪断钳

1把/站

1把/站

1把/站

11

铁铤

1把/站

1把/站

1把/站

12

消防斧

1把/站

1把/站

1把/站

13

个人

防护

器材

喊话器

2个/站

1个/站

1个/站

14

消防头盔

1顶/人

1顶/人

1顶/人

15

消防手套

1双/人

1双/人

1双/人

16

绝缘手套

1双/人

1双/人

1双/人

17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1双/人

1双/人

1双/人

18

消防安全腰带

1条/人

1条/人

1条/人

19

轻型消防安全绳

1根/人

1根/人

1根/人

20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1套/人

1套/人

1套/人

21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2个/人

2个/人

2个/人

22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3具/站

2具/站

2具/站

23

车辆

消防摩托车(或皮卡车、三轮摩托车)

1辆/站

1辆/站

1辆/站

24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辆/站

1辆/站

1辆/站

备注:▲为必配项,△为选配项,◇为有市政消火栓的社区(村)必配,没有的选配。

附录C

单位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标准

序号

类别

器材名称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配备标准

配备要求

配备标准

配备要求

配备标准

配备要求

1

灭火

器材

消防水枪19mm

4/站

4支/站

4支/站

2

ABC型干粉灭火器(≥4公斤装)

10/站

8具/站

6具/站

3

强光手电

4把/站

3把/站

2/站

4

消防水带65mm

10条/站

10条/站

10条/站

5

消火栓扳手

2把/站

2把/站

2/站

6

6米拉梯

2把/站

1把/站

1把/站

7

破拆

器材

绝缘剪断钳

1把/站

1把/站

1把/站

8

铁铤

1把/站

1把/站

1把/站

9

消防斧

1把/站

1把/站

1把/站

10

个人

防护

器材

喊话器

2个/站

1个/站

1个/站

11

消防头盔

1顶/人

1顶/人

1顶/人

12

消防手套

1双/人

1双/人

1双/人

13

绝缘手套

1双/人

1双/人

1双/人

14

消防员

灭火防护靴

1双/人

1双/人

1双/人

15

消防安全腰带

1条/人

1条/人

1条/人

16

轻型消防安全绳

1根/人

1根/人

1根/人

17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1套/人

1套/人

1套/人

18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2个/人

2个/人

1个/人

19

正压式空气

呼吸器

3具/站

2具/站

2具/站

20

车辆

消防摩托车(或皮卡车、三轮摩托车)

1/站

1/站

1/站

21

水罐或泡沫

消防车

1/站

1/站

1/站

备注:▲为必配项,△为选配项,◇为有室外消火栓的单位必配,没有的选配。

 

 


附录D

微型消防站火灾处理流程图

 

 

 

 

 

 

 

 

附录E

微型消防站岗位职责

 

一、微型消防站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单位或社区(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熟练掌握微站的所有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常,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6.要组织协调本单位、社区(村)人员积极参与,并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微型消防站班组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队员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掌握单位或社区(的道路、水源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

3.熟悉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落实维护、保养;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整理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档案。

三、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熟悉本单位或本社区(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队员应每天对相关灭火设施、救援器材是否完好效,并及时做好登记。

四、微型消防站驾驶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熟悉本单位或本社区(的道路、水源情况,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2.熟练掌握消防车辆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五、微型消防站值班员职责

1.根据消防救援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及时将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向消防救援机构反馈;

2.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当日值班情况。

 

 

 

 

 

附件2

 

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进展统计表

序号

任务数(个)

已建成数量(个)

累计投资额(元)

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率(%)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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