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3-01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 建工信综〔2024〕33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04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建工信综〔2024〕33号
来源:建宁县经信局 时间:2024-07-04 16:10

局各股室、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关于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安委办〔2024〕30号)建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关于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2024〕12 号)和市商务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生命通道”畅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市级强力推进、县级强化落实”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的原则,积极配合有关监管、执法部门在商贸领域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9月底。

三、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告知。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五进”等工作,广泛传达《“畅通绿色生命通道”倡议书》(见附件),充分发挥商务系统各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

(二)开展应急演练发动商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逃生自救能力。

(三)加强教育培训。要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和商贸企业电子屏、横、宣传栏等传统方式,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引导商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推动相关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主体责任.

(四)强化督促指导。要积极配合监管、执法部门开展商场超市、住宿餐饮、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隐患问题整改,对因反复违规或拒不整改被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要限制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支持、适用政府财政性支持措施等优惠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依法落实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强协同配合。要加强与监管、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配合开展调度会商、联合检查、督导推进,充分发挥合力工作效能,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统筹推进。要将“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与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月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消除一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附件:1.“畅通绿色生命通道”倡议书

            2.字帖、字卡模板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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