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9-1200-2019-00005
  • 备注/文号: 建民〔2019〕21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4-01
建宁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民〔2019〕21号
来源:建宁县民政局 时间:2019-04-01 11:36

各乡(镇)民政办,县殡仪馆、核桃峰陵园: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持续深入做好殡葬改革,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强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实现“平安清明”工作目标,特制定《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建宁县民政局

                                                                         2019年4月1日

 

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闽委办〔2014〕43号)和民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30号)及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2019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保障,推进殡葬领域防风险、保安全、惠民生、树新风、聚共识等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温暖、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全力保障祭扫安全

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重要指示精神,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的重要性,清醒认识祭扫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绷紧安全弦,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把安全保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清明祭扫平安有序,努力实现全年无安全事故。

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力量配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监督、宣传培训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把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亲自研究部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各项任务落实。

进一步压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必看必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必改必消,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祭扫应急预案、人员车辆疏导方案和祭扫服务接待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做好祭扫高峰期应对工作,通过人员车辆承载力评估及管理、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安排接驳车辆、开辟临时停车场地、限制明火使用等方式,加强人员车辆疏导和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三、切实规范和优化殡葬服务

要把清明节作为检验殡葬行业管理实效的重要时机,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在今年清明节前后(3月下旬至5月底)对2018年开展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要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教训,增强开展“回头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照民政部等9部门《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明确重点内容,抓好组织实施,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检验工作效果,坚决防止突出问题整而不治和反弹回潮,推动形成管长远、管根本的长效机制。

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回头看”的重点,切实解决老百姓殡葬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一要重点看专项排查整治全覆盖情况,督促其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深入排查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对象全覆盖。二要重点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建立情况,继续紧盯容易遗漏的问题,确保排查无死角,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三要重点看立行立改情况,继续紧盯专项整治期间殡葬服务机构所列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对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防止推诿拖延、边改边犯,在今年清明节期间要逐项“销号”、整改到位。四要重点看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继续紧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墓位出售(租)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利,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等突出问题。五要重点看长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继续紧盯短期内确实难以解决的普遍性问题,组织力量加强研究,推动当地党委和政府从制度机制上予以解决。六要重点看“回头看”中发现的新苗头新问题,继续紧盯已建立的长效机制未发挥作用情况,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完善,真正把新苗头新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大力倡导殡葬移风易俗

要深入贯彻全国丧葬礼俗改革座谈会精神,倡树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要落实乡村振兴总要求,把殡葬移风易俗与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整治人居环境等相结合,充分依靠群众,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为群众治丧、安葬和祭扫提供公益场所设施、创造便利条件,培育文明环保、简朴庄重的殡葬礼仪和治丧祭扫方式。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使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逐步深入人心。

要积极推进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可以设置祭扫专门区域或者共祭区域,开展集体共祭、社区共祭等追思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场所和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活动,厚植家国情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执行当地文明殡葬方面的法规政策,依法进行祭扫活动管理,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

五、持续宣传殡葬正能量

清明节期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审视殡葬行业的特殊时期。要做好做足殡葬工作的新闻策划和舆论宣传,融入宣传思想工作大局,坚持正确导向,把准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方式,接受舆论监督,凝聚认同共识。

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积极提供宣传线索,加强传播手段、话语方式和内容创新。要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宣传推广殡葬改革经验做法和行业发展成果,宣传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逐步消除职业歧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作为重要宣传阵地的作用,今年清明节期间,殡仪馆要组织开展一次“开放日”活动,其他殡葬服务机构也要主动开展“服务体验日”等活动,向公众和媒体记者开放殡葬服务机构的主要服务场所,介绍主要服务事项和服务流程,普及殡葬科学知识,展现殡葬服务能力,让更多群众感受殡葬行业新面貌新气象。  

要结合广大群众需求,推动殡葬宣传活动走进城乡社区。通过举办公益惠民现场活动,使殡葬宣传深入社区、贴近群众。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的问题,要提前做好舆情研判,形成专项处置方案,以有力措施抓紧推进问题解决,并充分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5日-3月25日)

1、3月21日上午,组织全县殡葬管理和服务机构收看民政部2019年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

2、结合清明祭扫,各乡镇和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做好宣传工作,张贴标语横幅。

3、协调建宁电视台做好清明安全和文明祭扫宣传报道。

4、贯彻落实民政部、省厅和市局清明节工作要求,研究制定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3月26日-4月7日)

1、3月26日,局成立清明节祭扫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分片组织文明、安全祭扫活动。

2、3月26日,下发《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部署安排清明节工作,县局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社会事务股。

3、各乡(镇)和各殡葬服务单位按照清明祭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逐级动员部署,并组织对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祭扫服务场所设备设施、应急通道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4月5-7日,县民政局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方案。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各乡(镇)民政办、县殡仪馆、核桃峰陵园,要按照《2019年清明节安全祭扫情况日报表》的内容,在每天14:00时前上报县局,以便汇总后报市局。

5、县殡仪馆、核桃峰陵园在4月5-7日连续三天及时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把握祭扫人数变化规律,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三)总结阶段(4月8日-4月12日)

各乡(镇)民政办、县殡仪馆和核桃峰陵园认真总结清明节工作情况,及时将工作总结上报县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上升到涉及公共安全的层面来考虑,切实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建立民政、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宣传、卫生、城管和市场监督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村级公墓和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村级公墓和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重点加强清明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规范服务检查,及时关注舆情,妥善处理群众对公墓和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三)做好信息报送。4月5日至7日每日14时前统一上报《2019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于4月12日前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

 

附件: 2019年清明节安全祭扫情况日报表

  

附件

                   2019年清明节安全祭扫情况日报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乡(镇)

 

有无拥堵

踩踏事件

 

有无消防

安全事件

 

有无重大

交通事故

 

其他突发

事件

   

 

 

 

 

 

重点祭祀场所

 

当日祭扫

总数

 

车辆总数

 

工作人员

  总数

 

有无突发

事件

        陵园

 

 

 

 

殡仪馆(骨灰楼)

 

 

 

 

     合 计

 

 

 

 

    

     说 明

1、 “乡(镇)”统计辖区内安全祭扫情况;

2、“重点祭祀场所”统计县(市)经营性陵园和殡仪馆(骨灰楼)群众祭扫具体情况;

3、4月5—7日每天14:00前报县局社会事务股。

 

县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股,联系电话:0598-3966956 ,电子邮箱:mz398721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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