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23-1200-2019-00016
  • 备注/文号: 建卫〔2019〕49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卫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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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卫〔2019〕49号
时间:2019-04-03 08:36

乡各医疗卫生单位:

提升我县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以下简称项目工作),进一步推动项目工作的落实,根据《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明卫〔2018〕133号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 2018 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卫〔2018〕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试点单位及项目

(一)濉溪镇卫生院: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

(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

(三)里心镇中心卫生院:健康教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四)均口镇中心卫生院: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五)伊家乡卫生院:结核患者健康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六)溪源乡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

二、试点单位工作职责

各项目试点单位明确责任,在县级专业指导机构试点项目负责人的协助下,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规范(第三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突出重点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实践逐步优化工作方案,总结工作经验,探索项目创新及亮点,对经验及亮点进行推广,带动非试点单位完善项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省市县年度目标任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试点项目县级专业指导机构分工及负责人

(一)总指导协调

负责人: 修炳厚  县卫健局副局长

温冠东  建宁县总医院副院长

(二)组织管理

负责人: 曾水莲  卫健局基妇股负责人 主管护师

(三)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负责人: 曾凤兰  建宁县总医院基层卫生科科员 主管护师

(四)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负责人: 范妙龄  县疾控中心健教科负责人 医师

(五)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负责人: 管玉成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主任医师

(六)0-6岁儿童健康管理

负责人: 刘永刚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主治医师

(七)孕产妇健康管理

负责人: 张春菱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八)中医药健康管理

负责人: 何小英  建宁县总医院中医科主任 主任医师

(九)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负责人: 陈火秀  县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十)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负责人: 谢洪为  建宁县总医院全科医学科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

(十一)老年人健康管理

负责人: 黄桂龙  建宁县溪源乡卫生院院长 主治医师

(十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负责人: 汪奇勋  卫健局疾控股负责人 主治医师

(十三)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负责人: 柯鸿喜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主治医师

(十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负责人: 柯婷婷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科员

(十五)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负责人: 张国华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主治医师

四、试点项目县级专业指导机构负责人职责

负责基本公共卫生试点单位项目工作的专项培训,每月至少一次技术指导或督导检查);督促基本公共卫生试点单位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推进完善项目工作;协助项目试点单位制定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践逐步优化工作方案,总结经验,探索项目创新及亮点,每季度对试点单位项目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并上报卫健局,同时带动非试点单位完善项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省市县年度目标任务。

、相关要求

各试点单位及责任人、试点项目县级专业指导机构负责人部分工作时间及内容安排:

(一)4月15日前制定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二)6月20日前试点项目工作初步完成,达到资料规范、服务规范。

(三)7月20日前总结试点项目工作经验,之后进行全县范围内推广。

(四)10月20日开始全县验收推广结果并对结果进行评比。

(五)12月20日前整理好全县规范化项目资料迎接省市检查。

各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上报县卫健局基妇股。联系人:曾水莲 ,电话:3980135、18950935657,邮箱:qiuyc30@163.com。

                                      

附件:建宁县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化试点单位及责任人名单汇总表

                                   

 

                                                                                                        建宁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3日

  

 

附件

          建宁县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化试点单位及责任人名单汇总表

序号

试点项目

专业技术指导负责单位

专业技术指导负责人

专业技术指导负责人电话

试点项目责任单位

试点项目责任人

试点项目责任人电话

1

组织管理

卫健局

曾水莲

18950935657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潘成佳

13950977989

2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县总医院

曾凤兰

18759701579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潘成佳

13950977989

3

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县疾控中心

范妙龄

15059033186

里心镇中心卫生院

高翠萍

13313800838

4

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县疾控中心

管玉成

13043053800

伊家乡卫生院

柯恩华

18960577808

5

0-6岁儿童管理

县妇幼保健院

刘永刚 

18950935957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廖春红

18960577892

6

孕产妇管理

 县妇幼保健院

张春菱

13860532329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刘鹭燕

13950980297

7

老年人健康管理

溪源乡卫生院

黄桂龙

13960581772

溪源乡卫生院

陈善盛

15259878969

8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县疾控中心

陈火秀 

13850835677

濉溪镇卫生院

余华英

13799172273

9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县总医院

 谢洪为

18960577918

濉溪镇卫生院

余华英

13799172273

10

严重精神障碍性患者管理

卫健局

汪奇勋

13559881970

里心镇中心卫生院

黄海燕

13515983060

11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县疾控中心

柯鸿喜

13559881318

伊家乡卫生院

柯恩华

18960577808

12

中医药健康管理

县总医院

何小英 

15392389986

濉溪镇卫生院

徐桂明

18960577929

13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柯婷婷 

18950929912

均口镇中心卫生院

柯梓飞

18960577836

14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管理

县妇幼保健院

张国华

13313800788

均口镇中心卫生院

   

1577975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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