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共建宁县委编办 建宁县发改局关于做好县直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建委编办〔2020〕3号)和县卫生健康局“三定”方案,依法明确县卫健局权责事项245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39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监督检查55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其他权责事项18项。依法明确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直属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附件:建宁县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
建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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