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907-0100-2021-00014
  • 备注/文号: 溪政〔2021〕9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1-27
溪源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溪源乡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溪政〔2021〕9号
来源:溪源乡 时间:2021-01-27 20:36

  各村,乡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溪源乡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溪源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为指导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福建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坚持“三加强、三减少”。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是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强化疫情监测报告。乡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乡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认真询问患者旅居史和接触史,发现发热病人要落实报告、转诊制度,由县总医院负责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县总医院发热门诊,不得让患者自行离开或任由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乡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到县总医院、疾控中心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要在6小时内反馈,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强化重点人群防控。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查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通、措施明、可追溯。指导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防控措施,督促重点人群加强返乡14天内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村委会要以企业、风景区、民俗、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为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强农村聚餐管理,提倡“红事”“白事”简办,减少人员聚集。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严格打击走私、偷渡等犯罪活动。

  (五)强化爱国卫生运动。村委会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清理卫生死角盲区,由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向屋内庭院、周边环境拓展。严格落实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居、单位和家庭,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清除病媒生物滋生地,消除“四害”危害,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六)强化健康宣教促进。村委会要利用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养成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佩戴口罩、勤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强化应急处置准备。村委会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规范有效处置疫情

  (八)快速启动响应。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

  (九)严格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将防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楼栋、自然村组等),防控区域划定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村”,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行。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加强学校、企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管理,视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迅速开展流调。乡政府、村委会和村医根据病例的旅居史、接触史和暴露史等信息,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查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十一)强化医疗救治。乡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十二)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对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以及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十三)开展核酸筛查。乡政府、村委会要科学划分网格化的核酸检测片区,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1名乡班子成员负责,包括医疗卫生人员在内的8人专门小组负责网格内人员动员、组织、公告、样本采样送检等工作,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

  (十四)落实环境消杀。村委会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单位处理。

  三、加强疫情防控各项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十六)加强物资和人员保障。乡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加强对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十七)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乡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政策要求,制定本村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十八)加强督导检查。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监督检查组、各村要组织开展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补齐防控短板、堵塞工作漏洞,督促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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