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4-0100-2021-00011
  • 备注/文号: 建教〔2021〕63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31
建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教〔2021〕63号
来源:建宁县教育局 时间:2021-05-31 08:22

各中学、中小校(园):

现将《建宁县教育系统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建宁县教育局

2021531

 

 

建宁县教育系统开展“控事故、保安全

迎建党百年”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教安〔20214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明教安〔202184号)及《建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委〔20215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7月底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为确保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标本兼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聚焦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创造良好校园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以“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突出重点,强化攻坚,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学校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校园安全保障。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全县校(园)长为成员的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安全股,由安全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任务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聚焦学校校舍、“三防”建设、消防、食品、接送学生车辆、实验室危化品、特种设备、心理健康等安全重点领域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集中攻坚、重点治理,严防发生学校安全事故。

(一)防溺水安全。分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积极探索发挥河长作用,协助学校加强防溺水工作,加强预防溺水工作的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防溺水工作的良好局面。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倡导掌握游泳技能,提高学生避险和自护能力。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安全平台、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

(二)学校消防安全。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消防示范校创建,强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针对学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要部位,以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堵塞消防通道等重点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一旦发生火灾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场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随意充电现象。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陪餐制度,落实食堂进货索证索票索码制度,严格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食堂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督查和评价考核。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

(四)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健全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校园周边非法运营学生行为的整治。中高考在即,为防止接送考生车辆发生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确保广大考生交通安全,各校要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和LED电子显示屏,发出中高考期间交通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确保考生交通安全,积极为考生营造安全畅通的考试环境。

(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控,落实全周期管理。

(六)校舍及在建工程安全。深入开展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建筑安全隐患在落实有效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加大攻坚力度,推动尽快得到彻底解决。强化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机械设备等内容,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七)校园欺凌防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巡查,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指导家校联动机制,加强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关爱,形成社会、家庭、学校共同落实做好家庭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合力。全面摸排学生心理思想状况,分门别类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对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做到早识别、早预防、早干预。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落实心理疏导和援助措施。特别加强管制刀具及危险器械的管控,防止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将管制刀具带人校园。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抓出实效。各校要在2021528日和618日前分别将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县教育局安全股,2021718日前报送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切实强化督查考核。各校要巩固提升好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县教育局将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重大问题进行跟踪指导。

联 系 人:刘新远,电话:3982332,电子邮箱:jnjyjaqg@163.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