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19-0100-2021-00043
  • 备注/文号: 建交安〔2021〕17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2-10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交安〔2021〕17号
来源: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1-12-10 16:24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建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建宁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全国、省、市、县“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大会议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促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措施的全面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深刻吸取今年南平延平区“1.1”、福州长乐区“2.25”、福州闽侯县“5.9”、泉州晋江市“11.26”和山西寿阳县“12.6”等火灾事故教训,严防各类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中心、队、站、股、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局安办,统一组织和协调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间和分工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在我县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除按以下个方面排查整治外,还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

  各单位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深入排查整治行业消防隐患,针对性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督促客运站、客货运输企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一是重点对客货运站场、维修企业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占堵或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二是加强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加强车辆日常维护,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加强城市公交、出租车等领域的新能源车集中充电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等重点场所安检查危,依法打击非法夹带危险货物等行为。三是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消防安全管理。四是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民爆火工材料安全,以及野外安全用电、用火管理,以防事故发生。五是认真抓好机关内部、办公场所和出租房电气火灾的防火用电安全。

(三)排查整治的时间:排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四)排查整治的分工:

局属各所、队、站、股、室负责对各自职责范围内交通行业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四、工作安排

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2021年12月10日前)

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112月11日至20223月15日)

局属各有关部门要工作方案“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消防宣传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22年3月16日至31日)

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基础上,单位要向县局安办上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高度重视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措施和防火安全预案,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监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信息反馈。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23月底报送工作总结。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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