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19-0100-2023-00045
- 备注/文号: 建交综〔2023〕37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7-20
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建宁县交通运输行业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0日
建宁县交通运输行业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和《〈关于“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环监〔2023〕20号)及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抓好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及范围
整治目标:所辖交通运输行业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行业涉扬尘信访投诉按期办结率100%,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协同管控机制。
整治范围:本县所辖交通运输行业投诉的交通领域所涉扬尘区域。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责任落实。交通运输局是开展城市扬尘污染行业整治工作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所辖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的综合整治工作,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坚持执法联动。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综合整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坚持堵疏结合。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既要保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也要切实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禁止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做法。
三、整治内容和分工
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道路扬尘治理。重点查处车辆在公路(市政道路除外)上行驶过程中: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积极做好公路路面各类病害处理,保持路面平整,有效抑制车辆行驶造成的扬尘;加大机械化作业力度,采用具有边洒水边清扫的道路清扫车作业,保证清扫中不产生扬尘现象;依照养护标准化要求保证路面清扫频率,保证路面干净整洁,切实降低公路扬尘,提高公路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运输发展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整治措施:强化货运车辆扬尘治理,组织对煤炭、水泥、渣土、混凝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的车辆营运公司、场站、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打击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以及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违法行为。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执法到位。
(二)在建交通项目扬尘治理。重点整治施工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主要道路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6个100%”落实不到位,以及施工现场砂浆预拌、施工废弃物处置等工序、环节防尘抑尘不到位问题。
责任单位:工程站、质监站、交投公司。
整治措施:强化检查监督,通过组织对在建交通建设项目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按照《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要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纳入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将参建单位落实《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纳入质量安全大检查及信用考核范围。
四、整治时间部署
自2023年7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总体分为三阶段。
(一)动员部署准备阶段(7月31日前)
按照《方案》要求,围绕道路扬尘、在建交通项目扬尘等粉尘颗粒物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并在公交车、出租车、LED屏上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公布举报热线和平台,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各部门要建立城市扬尘管控工作机制,研究部署开展城市扬尘整治工作;各责任部门和人员常态化开展工作,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实现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
(二)集中整治攻坚阶段(8月1日—11月30日)
按照责任分工和《方案》要求,重点突出道路扬尘、在建交通项目扬尘等方面,聚焦施工、运输、物料这三个易发生扬尘的重要环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依托12345平台,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认真办理有关扬尘污染的投诉举报,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要定期分析研判“12345”平台扬尘投诉信息数据,对整治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堵点进行有效治理,确保问题及时解决。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检查,对可能影响交通运输领域的扬尘污染治理的在建交通工程,层层传导压力。
(三)巩固提升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局属有关部门要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逐步完善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提升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要积极配合省、市、县纪委监委开展自评和社会调查,收集工作成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公交车、LED屏广泛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在每季度安全例会中,开展《条例》培训,让从业人员知晓运输过程中易发生扬尘污染的不当操作,增强其环保意识和遵守《条例》的主动性;及时公布权责清单以及查处扬尘污染等交通行政执法决定信息,确保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让广大企业从案例中受到教育。
(二)加强督促管控。按照《三明市县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内容要求,加强对营运车辆的超限、超载及扬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将扬尘防治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督促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形成级齐抓共管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信息报送。局属有关部门指定专人报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送并整改落实到位,实现工作闭环。
联系人:陈俊凌,联系方式:18950941918
附件:1.城市扬尘整治工作进展统计表
2.收集重点问题(线索)清单
3.建宁县交通项目扬尘防治检查情况表
附件1
城市扬尘整治工作进展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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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领域 |
信访办理 |
建筑工地扬尘 |
道路扬尘 |
企业扬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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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受理信访举报(个) |
按期办结率(%) |
纳入台账管理工程/地块(个) |
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个) |
责令 整改 (起) |
行政 处罚 (起) |
处罚 金额 (元) |
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
安装联网扬尘监控设备(安装/个,联网/个) |
货运公司、场站等点位及车辆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个) |
责令 整改 (起) |
行政 处罚 (起) |
处罚 金额 (元) |
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
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个) |
责令 整改 (起) |
行政 处罚 (起) |
处罚 金额 (元) |
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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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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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收集重点问题(线索)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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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来源 |
问题描述 |
涉及部门 |
交办情况 |
处置(查处)情况 |
推动整改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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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群众投诉/检查发现/部门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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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主要统计各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议将信访平台中重复投诉的,或者群众对办理反馈情况不满意的,涉及敏感点位的,以及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纳入此清单,同时注意存档备查。
附件3
建宁县交通项目扬尘防治检查情况表
受检项目: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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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细项 |
完成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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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企业制定防扬尘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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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场地边界按照标准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并保持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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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工地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牌,明确责任人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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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工地出入口、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区和堆放区的地面采取硬化等防尘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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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工地安装使用喷淋喷雾系统,配置使用移动喷雾装置、洒水车等降尘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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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证出场车辆和周边道路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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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有密闭或者覆盖,并集中、分类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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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施工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在四十八小时内清运,在场地内临时堆存的,有使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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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施工现场进行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实施降尘施工方法及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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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搅拌站水泥罐定应设置除尘器等抑尘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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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临时通道适度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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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采取分段开挖、分段回填方式施工,沟槽回填后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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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路面基层养护期间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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