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23-0100-2024-00028
  • 备注/文号: 建卫〔2024〕44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25
建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5年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2026年新增奖扶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建卫〔2024〕44号
来源:建宁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12-25 08:55

各乡(镇)卫生计生办:

  为做好2025年度各类奖扶年审和2026年新增奖扶人员调查摸底工作,确保各类奖扶金准确发放,请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各类奖励扶助年审工作

  (一)2025年审表共有9个表格:(1)贡献奖励年审表;(2)农村奖扶年审表;(3)城镇奖扶年审表;(4)二女奖励年审表;(5)特别扶助奖励年审表;(6)退出报告单;(7)注销卡(死亡);(8)变更情况报告单;(9)各类奖扶对象低保户名单。需将2024年度的新增人员添加到对应的年审表中(可根据2025年发放表中名单提取)分类按村(社区)进行打印。

  (二)2025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年审。农村居民需年审:贡献奖、农村奖扶、二女奖励、特别扶助;城镇居民需年审:城镇奖扶、特别扶助。上述人员名单不得随意增减,年审过程中发现奖励扶助对象再生育(收养)、迁出或死亡、特殊家庭伤残独生子女残疾等级变更为四级及以下的(需收集残疾证复印件)且表中备注栏未备注原因的,必须及时填报退出报告单(迁出的必须通知当事人到迁入地申请奖扶,同时要将审批表复印给对象)。

  (三)年审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主要看户口本的户籍有无变化、生育状况有无变化),核对无误后由当事人确认签字(当事人长期外出的必须联系到当事人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由你们代签,不得未经当事人确认允许私自代签)。

  (四)发现当事人有变化或退出的,及时核对填写“退出情况报告单(变更情况报告单)”有无填写,无填写应补充。同时特殊家庭及农村奖扶满60周岁有退出的需在国家平台做退出,网址为外网:(https://rktc.padis.net.cn/)。城镇奖扶、二女奖励、贡献奖励有退出的需在省平台中的综合平台-益导向模块做退出。

  (五)奖扶对象低保情况的确认,需与民政部门对接,收集最新低保名单与所有奖扶对象核对,请核对填到奖扶对象低保户名单(以2025年1月份县民政局低保名单为准),期间有退出低保的人员需填写“变更报告单”,变更原因栏填“退出低保”,备注栏需填写退出低保时间。以上年审表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年审,由村居盖章上报一份卫计办存档备查,2024年有死亡的人员需填报“注销卡”一式两份,村居盖章,村居、卫计办各存档一份备查。上述内容于2025年1月31日前将年审表电子版上传县卫健局宣传教育与政策法规股,同时将“2025年退出情况报告单”、“2025年变更情况报告单”、“2025农村奖扶/特扶/城镇奖扶低保对象花名册”三种纸质版经乡(镇)分管领导、卫计办主任、经办人签字后盖章上交局宣传教育与政策法规股。

  (六)确保新增人员录入及时准确。各乡(镇)卫生计生办要严格按照省里规定时间要求,及时完成录入工作。国家“两项制度”新增对象于2025年2月15日前录入到国家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业务信息系统,确保“应入尽入”;完成2024年度特殊家庭电子档案填报更新,确保帮扶记录完整准确,当年新增对象要全部完成并提交个人电子档案。2025年2月15-20日,允许对本地有关数据核对、更正,2025年2月28日零时起不再更改。没有及时录入系统或超期录入系统的对象,当年度省、市级不予补助,对未及时录入或超期录入的奖励扶助对象,造成上级资金补助不到位,由所在乡(镇)自行负责。

  二、2026年新增奖扶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

  (一)严格要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卫家庭〔2014〕68)及政策解释》文件规定做好2026度农村奖扶、城镇奖扶、特别扶助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不漏户不漏人、不错报。(1)2026年新增奖励扶助人员调查摸底工作必须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并将2026年新增奖扶人员申请表一式三份上报县卫健局宣传教育与政策法规股。

  (二)个别新增奖扶人员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及时申报的,截至申请上报不得超过2026年9月30日。要认真核实2024年12月31日以前有户籍迁出或者死亡的人员不得作为新增人员。

  三、加强跟踪督查。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做好奖扶的年审和新增工作,明确责任,要有一名正式编制人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要注意上报时间节点,造成逾期的后果由乡(镇)自行承担。县卫健局将对该项工作的准确性进行不定期督查,该项工作将作为卫生健康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如发现确有死亡人员未及时退出、不符合条件因审核把关不严领取扶助资金的,要按规定及时清理退出,追回扶助金。同时,结合问题线索深入查找原因,对故意违法虚报冒领,审核把关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建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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