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濉溪镇2019年
建莲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综合农场:
现将《濉溪镇2019年建莲种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濉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
濉溪镇2019年建莲种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建宁县2019年建莲种植工作实施方案》(建委办[2018]79号)文件精神,为抓好濉溪镇2019年建莲种植工作,进一步做大做强建莲特色产业,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建莲种植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特色产业的工作布署,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建莲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建莲特色产业提档升级。2019年全镇建莲种植任务面积8000亩,良种繁育基地面积750亩,莲田冬种紫云英面积750亩,莲田立体种养面积300亩,优质品牌创建核心区域面积1600亩。各场、村任务详见附表。
二、考核内容
1、要求各村全面完成镇下达的计划任务。
2、优质品牌创建核心区域建设,要求各有关村基地面积集中连片达到100亩以上、覆盖率达到80%以上的,区域选择合理、服务到位、可追溯体系健全、品牌宣传效果良好,总体符合优质标准要求。
3、布局要合理,各村要侧重抓好省道、乡道、景区、“两高”公路沿线100米可视范围内的莲子种植,面积要占沿线区域40%以上。建选17号、建选35号二个品种要合理安排,花色达观赏效果(红花占20%以上)。
4、“五新”技术运用
(1)推广莲子剥壳脱膜一体机。
(2)推广莲-鱼(蟹、鳅)等立体种养技术:利用莲田养殖虾、蟹、鱼、泥鳅等,杜绝化学农药和化肥,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养殖莲田务必在种藕移栽前做好田埂加固、开挖鱼沟、鱼池,设置防逃设施等。
(3)推广莲田冬种紫云英技术:种植紫云英有利于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莲子质量。
5、种藕基地
合理规划确保来年生产用种,根据各村任务分解面积,按1:5比例留好种藕田,并加强管护。建立莲子新品种建选31号和建选35号新品种纯种繁育基地,做好去杂保纯。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村级组织换届后人员变动情况,相应调整建莲种植工作领导小组,各场、村主干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具体抓,政府办负责督查,农技站负责技术指导和有关工作协调,以确保建莲种植任务顺利完成。
(二)实行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
1.订单生产。为解决种莲比较效益低、购销市场紊乱、莲农销售难等问题,2019年将继续组织莲农与建宁县福源建莲有限公司签订种莲收购合同,明确种植户主、实际面积、种植详细地点等,实行“一户一码、一户一卡”订单生产。
2.保护价收购。收购产品仅限于镇域内生产的达二级以上的建宁通心白莲(干莲),标准按《地理标志产品 建莲》(GB/T 22739-2008)中规定的执行,收购保护价为40元/斤。
(三)财政补贴:县财政将统筹安排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建莲种植的投入,加大对莲子种植保险、购机补贴、商品有机肥补助等进行扶持。
1、按实际收购建宁通心白莲(干莲)的数量,以亩产100斤二级品以上的干莲标准折算面积,每亩补贴200元。
2、实行购机补贴
莲子剥壳去皮一体机。可选,双边机:型号6LBP-30、DSDL-3010,单边机:型号6LBP-15。补贴标准:双边机每台7000元,单边机每台3000元。
莲子烘干机。可利用果蔬烘干机或茶叶烘焙机烘干莲子, 机型必须是已列入国家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每台按国家补贴额1:1进行配套补助。
以上申请购机补贴的,要求莲子剥壳去皮一体机每台服务面积不小于100亩,各村要把关防止密集重复购买,造成浪费。享受补贴的一体机、烘干机需服务于本镇莲子生产,不得转卖到外县,否则追回补贴,并追究责任。
3、对规模种植户实行商品有机肥补助
鼓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形式建立示范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给予商品有机肥补助。商品有机肥由补贴对象自主购买,购买的商品有机肥必须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12标准,并取得福建省肥料登记证。商品有机肥补助具体方案由农业局根据省农业厅的要求另行制定。
4、种莲大村奖励
以村为单位,种莲总面积在1000亩以上,百亩示范片3片以上,县里奖励每个村5万元,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奖励资金从县发展特色农业专项资金支出。
(四)强化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管理,加强投入品监管和产品质量监测。各核心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设立示范牌。各场、村、工作队要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把建莲种植工作抓紧抓实;镇政府将把莲子种植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内容,严格奖惩;镇、村莲技术员要进村入户到田头,指导建莲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