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7114-0100-2023-00032 文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3-09-11
标题 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期工程征地预公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7114-0100-2023-00032
文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3-09-11
标题 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期工程征地预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期工程征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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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为实施建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期工程征收土地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5694公顷。

2.征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期工程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宁县濉溪镇斗埕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期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公告期限

2023年9月12日起10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3912日至2023926日由濉溪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该项目濉溪镇人民政府代表建宁县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的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期工程勘测定界图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3911


 


 





 

 

为实施建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期工程征收土地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5694公顷。

2.征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期工程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宁县濉溪镇斗埕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期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公告期限

2023年9月12日起10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3912日至2023926日由濉溪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该项目濉溪镇人民政府代表建宁县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的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期工程勘测定界图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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