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901-0105-2018-00099
  • 备注/文号: 濉委〔2018〕161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0-13
关于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濉委〔2018〕161号
来源:濉溪镇 时间:2018-10-13 12:19

 

 

 

 


 

各村,综合农场,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柯良发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饶桂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薛  军  人大主席

徐  铨  镇党委副书记

罗建斌  镇党委副书记

余小青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建兴  镇党委组织委员

王寒春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林天生  镇党委宣统委员、副镇长

曾海良  副镇长

黄黎鑫  副镇长

黄敬玮  副镇长

成      员:何远高  镇党委办主任

曾梦莹  镇政府办主任 

            艾香莲  镇文明办主任

刘群豪  镇综治专干

陈贤千  镇经委主任

俞  龙  镇财政所所长

汤贵桢  镇计生办主任

戴伟民  镇城关派出所所长

黄菊萍  镇民政办主任 

黄立建  镇国土所所长

姜景亮  镇村建站站长

    曾天助  镇公路养护站站长 

陈贤龙  镇农技站站长

黄卫国  镇林业站站长

                黄岩泉  镇水利站站长 

                曾启华  镇经管站站长

                林发根  镇环保站站长

                陈秋红  镇统计站站长 

                陈玲玲  镇文化站站长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部署推进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难点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做法,了解掌握各村动态情况,报送相关信息;推进有关规划制定和试点工作,检查指导各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兼任,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服务中心日常相关事宜。

设立12个专项小组,由镇相应分管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负责制定专项小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各专项重点任务落实。乡村产业振兴专项小组,王寒春任组长,由镇农技站牵头;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徐建兴任组长,由镇环保站牵头;宜居乡村建设专项小组,薛军任组长,由镇村建站牵头;文明乡风建设专项小组,罗建斌任组长,由镇文明办牵头;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小组,黄黎鑫任组长,由镇文化站牵头;乡村组织振兴专项小组,徐建兴任组长,由镇党委办牵头;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小组,徐建兴任组长,由镇党委办牵头;法治乡村建设专项小组,徐铨任组长,由镇综治办牵头;乡村基础设施专项小组,黄敬玮任组长,由镇经委牵头;乡村公共服务专项小组,黄敬玮任组长,由镇经委牵头;农村脱贫攻坚专项小组,罗建斌任组长,由镇扶贫办牵头;乡村投入保障专项小组,林天生任组长,由镇财政所牵头。

三、工作机制

实行镇党委统一领导、所站推进落实、乡村组织实施、所站合力共为、责任层层压实的工作机制。各村要相应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要建立乡村振兴服务站,由各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并安排一名村干部专项负责,配置相关办公设施办公室一间、门牌、电话、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桌牌等建立重点工作跟踪落实制度,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列入镇里的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并列入绩效考核,各专项小组按季度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各专项小组每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中共濉溪镇委员会
2018年10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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