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婷同志(研究生)于2021年9月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同意李惠婷同志于2022年3月按期转正定级;请有关单位按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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