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04-0100-2020-00017
- 备注/文号: 建招委〔2020〕3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6-05
- 有效性:有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控制容量、核定班额”的原则;
(四)坚持空余学位“充裕就近”、“不足随机”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
三、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900
城区小学一年级原则上班生额不超过
(二)乡镇小学和村级教学点:由各乡镇所在地中心小学统筹规划,班生数不超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划片
⑴城区小学。一是招收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视同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⑵乡镇小学。招收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乡镇施教区的适龄儿童、视同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招满为止。有村级教学点的乡镇中心小学根据村小布点情况,统筹规划好本乡镇小学招生片区。
(二)招生批次
户籍地为第一批次,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第二批次,视同当地户籍为第三批次,外来人员随迁为第四批次,剩余学位随机为第五批次。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按招生批次,分批招收。登记工作先从第一批次开始,接着第二批次,其次第三批次,然后视学位情况登记第四批次
(三) 学位调剂
1.户籍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在不同招生片区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的学位空余情况,可自主选择入学片区。
2.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见义勇为和防疫一线医护等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可优先招收,不受招生批次限制。
3.第二、第三批次登记数如有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从超出批次当中用随机派位形式,将超出部分安排到就近的学校入学,直至调剂到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止。第四批次如有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决定学位对象,没有派到学位的统一作为第五批次成员,参与城区剩余学位随机,招满为止。
4.根据《建宁县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闽江源小学(原称将屯小学)2019年招收且寄放在实验小学、城关小学的新生,2020年9月归入闽江源小学二年级就读。因条件尚不成熟,闽江源小学暂不为濉溪镇农村生源提供寄午服务。
(三)划片认定
1.户籍地。以儿童本人户口簿为准
报名材料:⑴户口簿(有入学儿童本人信息的户口簿,下同);⑵幼儿园毕业离园证明。
2.实际居住地。以产权证
报名材料:⑴户口簿;⑵产权证明材料;⑶产权人与入学儿童的关系证明;⑷幼儿园毕业离园证明。
符合县政府公租保障住房政策的租赁住户直系子女,可到租赁房屋所在片区小学免试入学。报名材料:
3.视同当地户籍
⑴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见义勇为等人员子女。
依照《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
报名材料:
⑵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按照《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对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关怀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我县域内定点收治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赴湖北医疗支援工作人员子女,凭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经县卫健康局核实后,优先免试入学。
报名材料:
⑶外籍华人、华侨、台、港、澳子女
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
报名材料:
⑷高层次人才子女
按照省委组织部、教育厅、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
报名材料:
⑸工作调动人员子女
父母户籍不在城区,双方或一方以片区小学公布的招生登记日之前调入城区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
报名材料:
⑹农村学校任教教师子女
根据上级有关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文件精神,户籍不在城区且需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我县农村学校任教教师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
报名材料:
4.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城区小学在保障本片区片内前三个批次适龄新生入学前提下,空余学位优先满足片区片内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就读。坚持空余学位
⑴外来经商人员子女
在划片招生范围内,截止入学当年招生校公布的登记日为期满两年
报名材料:
学校根据提供的经商材料,须组织人员到经商场所进行实地核查确认。
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在划片招生范围内,截止入学当年招生校公布的登记日为期满两年
报名材料:
⑶企业办厂人员子女
在划片招生范围内,截止入学当年招生校公布的登记日为期满半年
报名材料:
5.剩余学位随机
城区小学在保障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和视同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满足本片区内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就读,仍有剩余学位,通过现场随机派位
报名材料:
片区划分以河以路为界,以东西南北为标,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地标位置可参考附件《建宁县城区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
招生批次、户籍、实际居住地、现役军人子女和地标位置的初审认定、终审核查工作由学校负责;与县政府办、人民武装部、公安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税务局、市场管理监督局、消防大队、房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居
(四)登记时间、地点:
1.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视同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招生片区小学的登记工作,于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所属招生片区小学根据学位容量发布的登记通告为准。
3.剩余学位随机登记工作,视各校剩余学校情况,以城区小学联合发布的剩余学位随机方案为准,由城关小学具体负责,于7月25日前完成登记,7月31日前完成随机摸球派位工作,根据剩余学位情况,派满为止。
4.乡镇小学生参照省市招生工作意见和本招生工作意见,制订招生实施方案,适时发布招生通告,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学校要做好招生工作疫情防控预案,重点针对新生登记、随机派位等人员相对集中阶段的工作先行开展演练。人员进出校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流程要求规范操作。
五、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建立科学有序的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协调配合。要认真做好招生资格初审、报名登记、材料初终审和名单公示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
各校要根据省市县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实施方案,设立咨询热线,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或以新闻发布会、访谈、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审查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主动公布招生相关信息
(三)严格招生管理,实行阳光招生。
各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划片区域做好招生入学登记和信息材料审核,防止学生家长利用虚假身份、产权信息报名登记入学。
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视同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新生名单于
学校于
(四)强化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
严格落实招生纪律,明确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未经资格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新生入学
全面强化监督问责,教育行政部门对招生行为负有监管责任。教育行政、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类招生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教育行政部门要于
招生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建宁县城区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
建宁县招生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
附件1
建宁县2020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一、实验小学
1.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复兴社区(不含福城小区)、新生社区内沿中山北路至民主街再至青山北路所围成区域的适龄儿童;
2.户籍地在城关村的适龄儿童;
3.户籍属综合农场且实际居住在濉溪河西岸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实验小学
1.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新生社区(不含新生社区内沿中山北路至民主街再至青山北路所围成区域)、复兴社区内的福城小区的适龄儿童;
2.户籍地在溪口社区或实际居住地在濉溪镇青云小区的适龄儿童;
3.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河东社区(村)内上坑路(原猕猴桃厂路)为界以北(含鑫珑公馆)的适龄儿童。
三、第三实验小学
1.户籍属溪口镇的适龄儿童;
2.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溪口镇区内、溪口桥至青云小区路口以北区域 (不含青云小区)的适龄儿童;
四、城关小学
1.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水南社区(村)、河东社区(村)的适龄儿童(不含荷花东路与闽江源南路交叉路口为界以北和以东区域);
2.户籍属综合农场且实际居住地濉溪河东岸的适龄儿童;
3.户籍属濉溪镇长吉村、水西村的适龄儿童。
五、闽江源小学
1.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河东社区(村)内上坑路(原猕猴桃厂路)为界以南区域、荷花东路与闽江源南路交叉路口为界以北和以东区域的适龄儿童;
2.户籍属濉溪镇各村(不含长吉村、水西村、水南村)的适龄儿童。
说明:片区划分以河以路为界,以东西南北为标,依据百度和高德地图绘制而成。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地标位置可参考附件《建宁县城区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
附件2
建宁县城区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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