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901-0100-2020-00009
  • 备注/文号: 濉委〔2020〕35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5-27
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濉委〔2020〕35号
来源:濉溪镇 时间:2020-05-27 17:25
综合农场、各村(社区):

2019年,我镇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自主缴费规模持续扩大,使计生群众得到了更多更好的保障,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计生家庭群众得到实惠。全镇全年自主缴费参保计生家庭953户,投入保费5.4万元,发生理赔案件22起,发放理赔金额3.04万元,赔付率56%。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效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更好地为计划生育家庭保驾护航,按照上级计生协会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推行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各村(居)计生协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推进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落实“六项重点任务”的重要内容,为计生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地保驾护航,为推动健康建宁建设与家庭和谐幸福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力争做到全镇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在认真做好50元版本的基础上,侧重推行100元版,提升计生家庭保障能力。完善 “县、乡、村”三级保险服务体系,深入探索“1+X”保障产品的推广,为计生家庭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更优的服务,做到保险促进与生育关怀并举。

三、保险内容

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为出生28日至65周岁(含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家庭为单位,投保对象实行自愿参保,计生家庭每户保费50元/份,保额 计算方式为:100元版保险金额每份为21.4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残疾保额20万元由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保额1.4万元由家庭成员共享);50元版保险金额每份为10.7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残疾保额10万元由家庭成员均分、意外伤害医疗保额0.7万元由家庭成员共享)。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计划生育家庭同意投保、交纳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齐抓共管。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政府专为计生户设立的险种,该险种让利于计生家庭,具有覆盖面宽、交费低、保额高、理赔快速方便等特点,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按照县镇两级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卫计办、计生协会要主动与人寿保险公司协调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各村主干要主动参与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开展并在7月底顺利完成。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村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让群众认识到“一张保单保全家”的好处,做到计生家庭应保尽保。

 

中共濉溪镇委员会

濉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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